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建筑布局應滿足液化石油氣所具有的易燃、易爆、有毒的特性和便于操作管理的要求。
一、儲配站的總平面布局
1.儲配站的內部構成
液化石油氣儲配站一般由液化石油氣罐車裝卸棧臺(或管道輸送設備)、儲罐群、灌瓶間、機泵房、儀表間、殘液回收系統、抽空裝置、充裝檢斤、運瓶汽車裝卸場地、鋼瓶庫、罐車庫及輔助的,生產和生活設施構成。
為便于管理,保證安全生產,液化石油氣儲配站通常分設為生產區和生活輔助區兩大部分,中間采用2m高的非燃燒實體墻隔離。
生產區即指站內進行液化石油氣操作的整個區域,它又分成儲罐區和灌裝區兩個區域。儲罐區由儲罐群和鐵路罐車裝卸棧線構成,其他屬于灌裝區范圍。生產區是甲類火災危險區,應單獨設立出入口及門衛,重點進行安全管理。
生活輔助區包括輔助性生產、辦公設施及生活管理等建筑物和構筑物。一般應根據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實際需要來設置。在具體布置時,帶明火的或易于散布火花的機修車間、食堂等建筑物和構筑物應布置在離甲類生產區較遠處。
2.儲配站總平面布置的要求
在一個液化石油氣儲配站內,既有易燃、易爆的危險區域,也有因生產、生活需要而存在明火或其他火情的地帶,相關崗位之間還存在一定的內在聯系。為使液化石油氣儲配站在這種情況下做到安全運營,其平面布局應把握好以下要求。
(1)分區隔離的要求按照儲罐區、灌裝區、生活輔助區的劃分,用圍堤或圍堰分別隔離。
(2)滿足防火間距的要求各建筑物和構筑物之間,各區域之間,各生產設備之間,應滿足現行的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城鎮燃氣設計規范》中相應的防火間距要求。
(3)便于消防撲救的要求儲罐區、灌裝區、生活輔助區三區內,均應留有便于消防救護車自由進出的環行通道,便于發生事故時的撲救和疏散。當液化石油氣儲罐總容積超過1000m3時,生產區應設兩個對外出入口,間距不應小于30m。出入口寬度不應小于4m。
(4)有利于發展的要求主要指儲罐區和灌瓶間的布置要有利于以后的規模擴大發展,以免發展擴大后減少了防火間距或使其他建筑物拆遷。
3.儲配站的總平面布置結構
圖1-3-1和圖1-3-2所示分別為帶有鐵路罐車裝卸棧臺的液化石油氣儲配站和未設鐵路罐車裝卸臺的小型液化石油氣儲配站的平面布置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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