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要求是適用于工業企業廠區內壓力小于或等于12X10'Pa0.22X10'mmHz0)的天然氣(不包括開采和廠外輸配)的生產、回收、輸配、貯存和使用設施的設計、制造、施工、運行、管理和維修等。
不適用于城市煤氣、天然氣市區干管、支管和庭院管網及調壓設施、液化石油氣等。
1、天然氣管理部門應備有天然氣工藝流程圖,圖上標明設備及附屬裝置的號碼。
2、天然氣設施應明確劃分管理區域,明確責任。
3、各種主要的天然氣設備、閥門、放散管、管道支架等應編號,號碼應標在明顯的地方。
4、天然氣管理部門應備有天然氣工藝流程圖,圖上標明設備及附屬裝置的號碼。
4、有天然氣設施的單位應建立以下制度:
-天然氣設施技術檔案管理制度,將設備圖紙、技術文件、設備檢驗報告、竣工說明書、竣工圖等完
整資料歸檔保存 ;
-天然氣設施大修、中修及重大故障情況的記錄檔案管理制度,
-天然氣設施運行情況的記錄檔案管理制度;
--一 建立天然氣設施的日、季和年度檢查制度,對于設備腐蝕情況、管道壁厚、支架標高等每年重點檢查一 次 、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備查。
5、應對天然氣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的人員才準上崗工作,以后每兩年進行一次復
審。作業人員應每隔一至兩年進行一次體檢,不符合要求者,不應從事天然氣作業。
6、凡有設施的單位應設專職或兼職的技術人員負責本單位的天然氣安全管理工作。
7、天然氣管道應采取消除靜電和防雷的措施。
8、天然氣管道架空敷設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 一 應敷設在非燃燒體的支柱或棧橋上;
-- 不應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堆場和倉庫區內敷設;
- 不應穿過不使用天然氣的建筑物、辦公室、進風道、配電室、變電所、碎煤室以及通風不良的地點
等 。 如需要穿過不使用天然氣的其他生活間,應設有套管;
- 架空管道靠近高溫熱源敷設以及管道下面經常有裝載熾熱物件的車輛停留時,應采取隔熱
措 施 ;
- 在已敷設的天然氣管道下面,不應修建與天然氣管道無關的建筑物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廠區架空天然氣管道與架空電力線路交叉時,天然氣管道如敷設在電力線路下面,應在天然氣管道上設置防護網及阻止通行的橫向欄桿,交叉處的天然氣管道應可靠接地;
-一 架空天然氣管道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傾斜度;
9、架空天然氣管道與其他管道共架敷設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 天然氣管道與水管、熱力管、燃油管和不燃氣體管在同一支柱或棧橋上敷設時,其上下敷設的垂
直凈距不宜小于 250m m;
- 與輸送腐蝕性介質的管道共架敷設時,天然氣管道應架設在上方,對于容易漏氣、漏油、漏腐蝕性
液體的部位如法蘭、閥門等,應在天然氣管道上采取保護措施;
- 與氧氣和乙炔氣管道共架敷設時,應遵守GB 16912的有關規定和乙炔站設計規范的有關規 定 ;
- 油管和氧氣管宜分別敷設在天然氣管道的兩側;
- 與天然氣管道共架敷設的其他管道的操作裝置應避開天然氣管道法蘭、閘閥、翻板等易泄漏天然氣
的部位 ;
- 天然氣管道和支架上不應敷設動力電纜、電線,但供天然氣管道使用的電纜除外;
10、廠房內的天然氣管道應架空敷設。
11、廠房內的天然氣管道架空敷設有困難時,可敷設在地溝內,并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一 溝內除敷設供同一爐的空氣管道外,不應敷設其他管道及電纜;
-一 地溝蓋板宜采用堅固的滬算式蓋板;
- 溝內的天然氣管道應盡可能避免裝置附件、法蘭盤等;
- 溝的寬度應便于檢查和維修,進人地溝工作前,應先做一氧化碳濃度含量分析;
- 溝內橫穿其他管道時,應把橫穿的管道放人密閉套管中,套管伸出溝兩壁的長度不宜小于
20 0 m m ;
- 應防止溝內積水。
12、廠區主要天然氣管道應標有明顯的天然氣流向和種類的標志,所有可能泄漏天然氣的地方均應掛有提醒人們注意的警示標志。
13、天然氣調壓站可設在露夭或單獨廠房內,露天調壓站應有實體圍墻,圍墻與管道間距離應不小
于2m。
調壓站廠房和一次儀表室均屬于甲類有爆炸危險廠房、電氣設備的設計和施工,應遵守GB 50058的有關規定。
14、調壓站操作室應設壓力計、流量計、高低壓警報器和電話。操作室應與調壓站隔開,并設有兩個
向外開的門。
15、除有特別規定外,任何天然氣設施均應保持正壓操作,在設備停止生產而保壓又有困難時,則應
可靠地切斷天然氣來源,并將內部天然氣吹凈。
16、吹掃和置換設施內部的天然氣,應用蒸汽、氮氣或煙氣為置換介質吹掃或引氣過程中,不
應在天然氣設施上拴、拉電焊線,天然氣設施周圍40 m內不應有火源。
17、送天然氣后,應檢查所有連接部位和隔斷裝置是否泄漏天然氣。
18、進人天然氣設施內工作時,應檢測一氧化碳及氧氣含量。經檢測合格后,允許進人天然氣設施內工作時,應攜帶一氧化碳及氧氣監測裝置,并采取防護措施,設專職監護人。一氧化碳含量不超過
30m g/m'C2 4p pm)時,可較長時間工作;一氧化碳含量不超過50m g/m'時,人內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
過1h;不超過100 mg/m,時,人內連續工作時間不應超過。. 5 h;在不超過200 mg/m'時,人內連續工
作時間不應超過15 min-20 min.
工 作人員每次進人設施內部工作的時間間隔至少在2h以上。
20、進人天然氣設備內部工作時,安全分析取樣時間不應早于動火或進塔(器)前。.5 h ,檢修動火工
作中每兩小時應重新分析。工作中斷后恢復工作前。.5 h ,也應重新分析,取樣應有代表性,防止死角。
當天然氣比重大于空氣時,取中、下部各一氣樣; 天然氣比重小于空氣時,取中、上部各一氣樣。
21、帶天然氣作業或在天然氣設備上動火,應有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并應取得安全主管部門的書面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