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著環保、健康、安全,互惠互利、共同發展之原則。請外包商為確保給XXX照相器材(惠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漢輝公司) 提供之產品在運輸、儲運、使用、處理過程中減少環境污染,降低健康安全風險,應滿足如下要求:
1.外包商提供之產品以及生產該產品之原料必須滿足國家、地方、行業之有關安全、環境保護之法律、法規之要求。
2.在保證產品質量條件下,要求首先采用安全、無污染或少污染之生產工藝及設備,不得采用國家或地方已禁止使用之生產工藝或設備。
3.應考慮不斷開發新技術,在保證要求之產品質量前提下能盡量減少XXX公司在使用產品中或使用產品后對環境造成不良影響及影響XXX公司員工健康與安全。
4.在生產給XXX公司產品之過程中排放之超標污染物(廢水、廢氣、固廢、噪聲等)要積極采取措施治理,制訂切實可行之計劃,在規定期限內達到國家或地方排放標準。
5.在產品包裝上,除滿足XXX公司搬運安全等要求外,應優先采用可回收利用之包裝材料,避免因資源浪費污染環境。
6.對生產過程中之危險物品以及危險廢物堆放場地應設立明顯標識。
7.應防止因跑、冒、滴、漏污染環境。
8.如外包商提供之產品是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之危險物品,供應商應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在儲運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或泄漏等事故造成環境、健康、安全問題。
9.對外包商之儲運人員,外包商應進行必要之環境保護及安全知識培訓,保證儲運人員熟知在工作中如因工作失誤,將對環境、健康、安全造成之不良影響,以及一旦污染事故發生,如何采取應急措施減少污染。
10.外包商在儲運危險物品給XXX公司時,應設立明顯之標識。
11.注重職工的職業健康與安全,遵循國家的相關用工條例,不使用未滿法定年齡勞工等。
12.外包商應注意以下幾點是否有做到:
12.1作業環境是否符合要求。
12.2排放之廢水、廢氣、固廢、噪聲是否達標(查看有關監測資料)。
12.3是否因環境污染或健康安全事故受到上級主管部門或環保部門之處罰。
12.4是否有其它環境保護違法行為。
12.5是否因環境問題受到相關方之投訴。
13.對違反上述要求者,XXX公司可提出整改建議,對整改不符合要求或拒絕整改,可能造成環境污染或危及XXX公司安全生產之企業或已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重大安全事故之企業,XXX公司有權終止外包合同。
供應商名稱: 電話:
負責人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