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是保證LNG加氣站建成后,實現充氣過程以安全為目的的現代化、科學化的管理。其基本任務是發現、分析和控制充裝過程中的危險、有害因素,制定相應的安全衛生規章制度,對企業內部實施安全衛生監督、檢查,對各類人員進行安全、衛生知識的培訓和教育,防止發生事故,避免、減少損失。
一、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
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生產制度。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二、配備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員
按照《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對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應建立相應的《安全檢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三、做好崗位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
包括LNG加氣站工藝流程、設備的結構及工作原理、崗位操作規程、設備的日常維護及保養知識、消防器材的使用與保養等,都應進行培訓,做到應知應會。
四、安全培訓、教育和考核
按照《安全生產法》要求,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一線操作人員都必須接受相應的安全教育和培訓。企業的負責人和負責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由政府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并取得“安全生產培訓合格證”;
五、加強日常的安全檢查與考核
通過檢查與考核,規范操作行為,杜絕違章操作,克服麻痹思想。如LNG的卸車就值得規范,從槽車進站、計量稱重、槽車就位、槽車增壓、軟管連接、靜電接地線連接、LNG管線置換、卸車、卸車完畢后余氣的回收、槽車離位以及卸車過程中的巡檢、卸車臺(位)與進液儲罐的安全等,都應有一套完整的規程要求。
六、設備、工藝管線的管理
1、強化設備、工藝管線的日常維護。
LNG儲罐:外觀是否清潔;是否存在腐蝕現象;是否存在結霜、冒汗情況;安全附件是否完好;基礎是否牢固等。
LNG加氣機、氣化器:外觀是否清潔;(氣化)結霜是否均勻;焊口是否有開裂泄漏現象;安全附件是否正常完好。
LNG工藝管線:(裝)卸車管線、LNG儲罐出液線保溫層是否完好;(裝)卸車及出液氣化過程中工藝管線伸縮情況是否正常,是否有焊口泄漏現象;工藝管線上的閥門(特別是低溫閥門)是否有泄漏現象;法蘭連接處是否存在泄漏現象;安全附件是否完好。
2、設備、工藝管線的定期檢查。
LNG儲罐:儲罐的整體外觀情況(周期:一年);真空粉末與熱儲罐夾層真空度的測定(周期:一年);儲罐的日蒸發率的測定(可通過BOG的排出量來測定)(周期可長可短,但發現日蒸發率突然增大或減小時應找出原因,立即解決),儲罐基礎牢固、變損情況(周期:3個月);必要時可對儲罐焊縫進行復檢。同時,應檢查儲罐的原始運行記錄。
LNG加氣機、氣化器:外觀整體狀況;翅片有無變形,焊口有無開裂;設備基礎是否牢固;必要時可對焊口進行無損檢測(檢查周期:一年)。
工藝管線:根據日常原始巡檢記錄,檢查工藝管線的整體運行狀況,必要時可檢查焊口;也可剝離保冷情況;對不銹鋼裸管進行滲碳情況檢查(檢查期:一年)。
安全附件:對各種設備、工藝管線上的安全閥、壓力表、溫度計、液位表、壓力變送器、差壓變送器、溫度變送器及連鎖裝置等進行檢驗。檢驗周期:一年。值得說明的是,上述安全附件的檢驗應由相應檢驗資質的單位進行。
其他:防雷、防靜電設施的檢驗一年一次。其他設備、設施也應及時定期檢查。
七、消防設施的管理
對消防水池(罐)、消防泵、干粉滅火設施、可燃氣體報警器報警設施要定期檢修(測),確保其完好有效。
八、完善、實施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編制與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以便發生事故后,各部門各司其職有條不紊地組織搶險和救助,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
預案應對搶先救的組織、分工、報警、各種事故(如LNG少量泄漏大量泄漏、直至著火等)的處置方法等 ,應詳細明確。并定期進行演練,形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