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化工生產違章的表現和行為,很多職工和部分領導不是非常熟悉,所以為了加強安全管理,杜絕違章作業、違章指揮和違反勞動紀律,特編此稿以供學習借鑒。
進入生產現場不按規定戴好安全帽;不系帽帶;
1、 用安全帽當座位,女職工未將頭發盤入帽內等。
2、 工作期間工作服和袖口未系扣。
3、 穿高跟鞋、涼鞋、背心、短褲或裙子進入生產場所。
4、 在班中嬉戲、干私活、打瞌睡、離崗、串崗、脫崗、玩手機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5、 酒后上崗或班中飲酒。
6、 在禁煙禁火區域、化工設備檢修現場抽煙。
7、 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或安全帶未掛在牢固的構架上,未做到高掛低用
8、 高空作業上、下投擲,不用繩索傳遞工具、材料。
9、 登高作業時不穿膠底鞋,不佩戴安全帶、安全帽等。
10、 使用裂損竹、板搭設不牢固腳手架或搭設腳手架時綁扎不牢固,把腳手架擺放在不牢固的現場結構或欄桿、管道上。
11、 在無欄桿的構架、管廊、管道等上直立行走。
12、 在運行的設備、管道、靠背輪、安全罩上行走或站立。
13、 倚坐高處平臺欄桿。
14、 移開煤倉格柵或蓋板后,不及時蓋好。
15、 從事濃酸、強堿工作,不按規定使用防護用品。
16、 使用砂輪、磨光機等高速旋轉工具時不戴防護眼鏡。
17、 使用車床時不戴防護眼鏡,戴手套操作車床。
18、 機床工戴手套、戴圍巾作業,女工不戴工作帽使用機床。
19、 在進行車、鑿、磨等作業時,未戴防護眼鏡。
20、 使用鉆床時戴手套,袖口不扎緊。
21、 薄件和小工件施鉆時直接用手扶。
22、 使用砂輪時未系好袖口。
23、 兩人同時使用同一片砂輪。
24、 站在砂輪機片正面作業。
25、 車、銑、刨等機床運行時清除鐵屑未使用專用工具。
26、 車、銑、刨等機床運行時作業人員離開崗位。
27、 機床運轉時將頭、手伸進切削區域。
28、 戴手套或單手掄大錘。
29、 敲榔頭、掌鉗子、打大錘兩人正面站立。
30、 扳手當榔頭使用,扳手反打,使用扳手和管鉗時不注意開口大小就進行加力。
31、 用手持工件鉆孔。
32、 使用無柄銼刀。
33、 使用砂輪機側面研磨工件
34、 使用沒有保護罩的砂輪進行打磨工作。
35、 機床、車床等運轉時離開工作崗位。
36、 隔著運轉的工件取東西或清理鐵屑。
37、 用手直接清除鐵屑。
38、 安全工器具不按規定試驗,或試驗無記錄、無管理臺帳。
39、 安全工器具無編號。
40、 清除焊渣時不戴防護眼鏡。
41、 氣割作業時不戴防護眼鏡和皮手套。
42、 焊工施焊時,不穿焊工服、絕緣鞋。
43、 在熱力系統高溫、高壓設備上操作不戴手套和穿工作服或高溫服。
44、 帶煤氣抽、堵煤氣管道盲板工作時未戴隔絕式呼吸器。
45、 煤氣點火時先開煤氣后點火。
46、 清理爐焦炭時人站在爐門口正前方。
47、 沒有經過檢測用氣割方法切割密閉容器。
48、 直接用壓縮空氣吹掃易燃易爆介質容器。
49、 操作閥門時工作人員正對著閥門絲桿。
50、 接觸有毒有害物品未戴橡膠手套。
51、 從事接觸粉塵工作者,在粉塵濃度超標時,未按規定使用防塵保護用品。
52、 直接跨越傳送皮帶,在皮帶上站立、行走。
53、 用工器具清理正在運行中的傳送皮帶、滾筒及皮帶下面的落料或進行捅料作業。
54、 啟動傳送皮帶前,不按規定時間進行響鈴。
55、 未做好止動措施,在轉動部件上或轉動設備內部工作。
56、 抹布繞在手上對轉動設備做清潔工作。
57、 生產單位外包工程或使用臨時工無專人監護。
58、 使用未經試驗合格的安全用具、電氣用具、起重工具。
59、 檢修機械設備未切斷電源即進行工作。
60、 使用叉車插取物品時未將叉子叉到位或在行走時未將叉子頭部適當抬高。
61、 不按程序操作,隨意解除閉鎖裝置、連鎖裝置。
62、 擅自操作非本崗位操作的設備(包括檢修人員擅自操作運行設備)。
63、 無票操作,無票作業。
檢修需要臨時拆除防護設備,未設置臨時的圍柵和警戒線。
65、 未經運行人員許可,在未采取臨時安全措施的情況下拆除設備上的安全保護設施。
66、 工作結束未恢復工作中所拆除的欄桿、蓋板、圍柵等。
67、 在危險作業中擅自將作業范圍擴大。
68、 工作前不認真核對設備位置,誤入帶電設備區域。
69、 不按規定辦理工作票手續或超越終結時間,不辦理終結手續。
70、 幾個專業檢修人員同時檢修同一設備時,為了省事有的專業不辦理工作票手續,就對該設備進行檢修。
71、 工作負責人在辦理工作票過程中,未經工作許可人同意,檢修人員已擅自開工作業。
72、 作業人員擅自改變工作現場安全措施或移動安全措施。
73、 違反操作票制度,無票操作或先操作、后填票。
74、 檢修工作結束后,檢修現場未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75、 工作負責人不親自辦理工作票開工、終結手續,不到檢修現場檢查安全措施布置完備與否,由其他人員代辦。
76、 進入現場工作前,工作負責人未向工作班人員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項
77、 在容器內工作,容器外不設監護人,或監護人擅自離開監護現場。
78、 倒閘操作時不執行“三核對”、不唱票、不復誦。
79、 管道未卸壓進行拆檢。
80、 學員單獨進行工作時,工作現場無人監護
81、 未經批準,擅自解除設備的保護、聯鎖運行,改變保護定值。
82、 使用操作票操作時,監護人不監護,不與操作人一起操作而脫離崗位去從事其他活動。
83、 未按工作票的要求實施安全措施。
84、 運行人員未做好安全措施,即許可工作,或先簽名后許可。
85、 漏掛、錯掛、未掛警告牌、標志牌。
86、 現場工作時,工作票不隨身帶。
87、 工作中更換工作負責人,不辦理變更手續,工作班人員與工作票成員不符合,工作成員不了解工作內容。
88、 檢修工作中,工作負責人離開現場不指定臨時代理人。
89、 在廠區道路地面挖抗、堆放器材、雜物,不設遮欄,無圍欄或夜間無警示標志。
90、 亂用消防設施或將消防器材移作他用。
91、 材料或物品隨意堆放而堵塞消防逃生通道。
92、 亂倒油類、水銀、有毒藥品等,留下隱患,污染環境。
93、 帶壓力松動表針、接頭和閥門。
94、 檢修充油設備時,不按規定量度加油,使設備油位過低或過高。
95、 安全日活動流于形式,內容無針對性。
96、 不按規定進行定期試驗或切換設備。
97、 在筒倉內工作沒有完善的防中毒、窒息及墜落的安全措施
98、 將運行中轉動設備的防護罩或遮欄打開,或將手伸入遮欄內,戴手套或用抹布纏繞在手上,在裸露的齒輪、鏈條、鋼繩、皮帶、滾筒、軸頭等轉動部分進行清掃或其他工作。
99、 轉動設備檢修后靠背輪等處未恢復防護罩或防護罩未固定牢就啟動
100、 在油、氫氣等防火防爆區域檢修未按規定使用防爆防靜電工具,使用電焊槍未按規定設置接地線。
101、 在防火防爆區動火未辦理動火工作票即開始動火工作。
102、 進入防火防爆區時違反防火防爆區出入規定。
103、 在易燃、易爆、高溫等危險區域休息、逗留。
104、 使用叉車插取物品時未將叉子叉到位或在行走時未將叉子頭部適當抬高。
105、 獨自一人進入劇毒、易燃易爆危險區域。
106、 現場濾油無人看護。
107、 現場濾油無防漏、防火的可靠措施。
108、 在進入設備或容器內進行工作,事先不進行有毒氣體檢測、試驗或沒有進行充分的通風。
109、 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混存。
110、 在易燃易爆區,使用大功率燈具及碘鎢燈。
111、 氧氣瓶、乙炔瓶在施工現場超過存放量或未放置規定的安全距離(5米、10米)。
112、 戴沾油手套操作氣瓶。
113、 用叉車裝運氣瓶。
114、 鋼絲繩捆綁氣瓶用行車吊運。
115、 滑、滾、敲擊、碰撞、曝曬氣瓶。
116、 電焊焊把線裸露、接頭裸露。
117、 電焊焊把線接頭用非絕緣材料、破布包扎。
118、 電焊機二次線接線不規范,不按要求引出電焊機,隨意搭接,把地線接在管道、構件上。
119、 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圍的易燃物,工作結束未檢查并清理遺物。
120、 在易燃物品及重要設備上方焊接,下方無監護人或未設臨時警戒繩。
121、 在未經清理和裝有易燃品的容器上焊接作業。
122、 在金屬容器內進行電焊、氣焊和氣割、油漆等工作中沒有可靠通風措施和防火措施。
123、 使用不符合規定的導線做電焊機接地線。
124、 使用中的氧、乙炔氣瓶間距小于5m,氧、乙炔氣瓶與火源間距小于10米。
125、 焊口間隙過大,用焊條或鐵絲等填口后焊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