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收油作業
1.1 確認業務計劃
按公司下達作業計劃核對船名、油品品名、數量、發貨時間。
1.2 入庫化驗
倉儲部通知化驗室。化驗員按《質檢作業指導書》進行采樣、化驗,將化驗結論回單反饋給倉儲部,并整理數據。
1.3 穿著防護服
碼頭工穿著救生衣、防靜電工作服、鞋、帽、手套等勞動防護用品上崗,準備相關工具。
1.4 油罐計量
計量員根據要求,在客戶共同參與下按《油罐計量作業指導書》進行前尺計量作業,對檢測數據雙方簽字確認。
1.5 船舶靠泊
碼頭作業人員進入泊位,站在安全位置系纜。
1.6 油船計量
計量員按《計量作業指導書》對油船測量有關數具,并檢驗鉛封。
1.7 卸油人員按順序連接靜電接地設施、發油軟管(輸油臂),按工藝流程開啟碼頭作業閥門;作業人員按工藝流程開啟油罐區收油管線閥門。
1.8 復核
作業班長按《港口船岸貨油裝卸作業防污染檢查表》確認各項措施已落實,并對作業流程進行復核確認。
1.9 通知船方開泵卸油。
1.10 巡查
各崗位按按規定巡檢時間、路線、內容進行巡檢,防止管線泄漏。計量員按《計量作業指導書》使用液位監控系統,根據液位監控系統反映的數據按要求做好記錄。
1.11 收油完畢,驗倉
卸油人員驗倉。
1.12 設備復位
相關崗位將設備復位,清理現場。
1.13 油罐計量
計量員會同客戶一起進行后尺計量,雙方確認并簽字,計量員及時將數據錄入系統。
1.14 數量交接
記賬員根據數據計算,并對收貨單和《收發作業通知單》中的相關部分復核后,制作《水路收貨憑單》,收貨量由倉儲部審核后交客戶。
1.15 記錄
相關作業人員做好相關記錄。
2 發油作業
2.1 確認業務計劃
按公司下達作業計劃核對船名、油品品名、數量、發貨時間。
2.2 出庫化驗
倉儲部通知化驗室。化驗員按《質檢作業指導書》進行采樣、化驗,將化驗結論填入《化驗作業通知單》回單反饋給倉儲部,并整理數據。
2.3 穿著防護服
碼頭工穿著救生衣、防靜電工作服、鞋、帽、手套等勞動防護用品上崗,準備相關工具。
2.4 船舶靠泊,作業人員進入泊位,站在安全位置系纜。
2.5 油船到達后,根據港務監督規定辦理船舶作業申報,通知相關崗位作業人員。
2.6 卸油人員驗倉,并填寫《驗倉單》,經船岸雙方簽字認可。
2.7 油罐計量
計量員根據要求,在客戶共同參與下按《計量作業指導書》進行計量作業,對檢測數據雙方簽字確認。
2.8 卸油人員按順序連接靜電接地設施、發油軟管(輸油臂),按工藝流程開啟碼頭作業閥門。
2.9 復核
作業班長按《港口船岸貨油裝卸作業防污染檢查表》確認各項措施已落實,并對作業流程進行復核確認。
2.10 通知司泵工、作業人員按《油泵司泵作業指導書》、《油罐收發油作業指導書》進行發油作業,應注意控制發油初速度。
2.11 巡查
各崗位按規定巡檢時間、路線、內容進行巡檢,防止管線泄漏。
2.12 設備檢查、操作、復核
計量、司泵、碼頭等崗位對照《收發作業通知單》進行復核,復核無誤后,對設備進行檢查、操作,經雙崗復核檢查確認無誤后,對講機聯系各自的實施情況。作業開始后,分別及時做好進行記錄。
2.13 油罐計量和數量交接
計量員按《成品油計量管理實施細則》會同客戶一起進行計量,雙方確認并簽字,計量員及時將數據錄入系統。帳務員根據數據計算,并對發運單和《作業通知單》中的相關部分復核后,制作《水路發貨憑單》,化驗室隨船油樣和《油品質量檢驗報告》一并交給客戶。
2.14 取樣鉛封
計量員按要求在發油口取樣,并施封,會同船方簽字確認。
2.15 相關崗位將設備復位,清理現場,應注意發油軟管(輸油臂)復位后再拆除靜電接地設施。
2.16 作業人員進入泊位,站在安全位置解纜。
2.17 相關作業人員做好相關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