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偵察檢測
1、在情況不明的情況下,嚴禁盲目進入燃燒區,可利用望遠鏡等裝備從遠處觀察。深入燃燒危險區偵察作業人員,三人以上形成偵察小組,穿戴密封的防靜電服、鞋、手套、隔絕式空氣呼吸器,并用開花水槍或噴霧水槍掩護。
2、必須使用可燃氣體檢測儀從安全區域開始向危險區域逐漸進行檢測,必須進行不間斷的偵察檢測。
(二)警戒
1、燃燒危險區域,禁絕一切火源、電源、火花和熾熱物體;除消防指戰員及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滅火車輛外,禁止一切其它車輛和人員入內。入內人員禁止攜帶打火機、手機、筆記本電腦、BP機和非防爆照明燈具等一切可能產生火花的物件。
2、除進入爆炸危險區域內直接處理事故的消防指戰員和有關工作人員(人數限制到最低程度)外,禁止一切車輛和其他人員入內。
(三)處置
1、支隊、中隊必須設立安全員,支隊安全員由指揮長以上人員擔任,中隊安全員由副中隊長以上人員擔任。負責本級單位的作戰行動安全,檢查進入燃燒危險區以內人員的防護裝備,不按要求佩帶防護裝備和防護裝備達不到安全要求的,嚴禁進入;對進出作業人員進行登記(包括姓名、進出時間、鋼瓶壓力);提醒作業人員嚴格按照處置程序作業,對違反處置程序的必須立即制止其作業;觀察儲罐變化情況及當天的氣象條件(風向、風力等變化情況),如出現爆燃、爆炸前兆,及時報告現場指揮部。
2、必須在貯罐不泄漏、爆炸危險區液化石油氣濃度降低到爆炸下限的1/4以下,才能把罐體轉移到對人員和其它物體沒有威脅的安全處。
3、在貯罐破裂嚴重,液化石油氣大量泄漏,無法進行封堵,隨時可能發生爆燃、爆炸的情況下,爆炸危險區域和燃燒危險區域內人員要在指揮員的命令下,有組織有秩序的迅速撤退到戒嚴區域內指定位置,撤退時要盡可能的將滅火車輛器材一同轉移。
4、當貯罐發生尖嘯聲,火焰顏色由紅變白或貯罐發生顫抖等爆炸前兆現象,爆炸危險區域內的所有人員要在指揮員的命令下,有組織有秩序的撤退到戒嚴區域內指定位置,并做好防爆掩蔽(防沖擊和砸碰)。爆炸發生后,要在統一組織下返回冷卻罐體,并按著火事故的處理方法進行處置。
5、撤退后如未發生爆燃或爆炸,要利用防爆消防車、移動炮、遙控消防車、開花或噴霧水槍從燃燒危險區開始,向爆炸危險區逐步進行稀釋,直至空間內的液化石油氣濃度降低到爆炸下限的1/4以下。
6、在具備滅火后可以立即堵漏、解決泄漏問題的條件下,方可滅火。
7、進入現場人員嚴禁在泄漏區域的下水道等處的頂部、井口、低洼處經過或滯留。
8、前方實施堵漏的操作人員必須戴棉手套、穿棉衣等防凍裝備。前方水槍陣地人員采取低姿,利用掩體掩護;偵察人員在偵察時不得做大幅度、急促動作,防止產生靜電火花。
9、疏散現場物資必須輕拿輕放,防止產生火花,必須用開花水槍或噴霧水槍掩護。
10、堵漏后,必須使用開花水或噴霧水清掃事故現場內的事故罐、管道、低洼處、下水道、溝渠等處,確保不留殘液。繼續對罐體冷卻直至罐體溫度降至常溫,并繼續不間斷對儲罐等裝置進行檢測,確定無泄漏、無著火、無爆炸的危險后,才可最后結束處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