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產施工單位的技術人員、安全管理人員要確認本單位各種作業中可能發生硫化氫中毒等事故的場所,在這些場所懸掛或張貼警示標志。
二、生產施工單位要制定詳細的作業方案并且填報《中毒、窒息等危險作業審批表》,經所在單位安全部門審核和單位負責人批準后方可實施作業。
三、生產施工單位應將作業方案明確告知所有作業人員,明確管理者、作業者和監護者的責任。從業人員有權拒絕未經批準,無安全防護設備、器具,無監護人員等措施的冒險作業。
四、凡進入中毒、窒息等危險場所作業的,作業人員應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和防范設施。
五、實施作業之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規定。凡是不符合標準的,應在采取通風或氮氣吹掃、空氣置換等措施后,再次進行檢測,直至各項指標符合標準后,方可作業。
六、作業人員要配備氣體檢測儀器、呼吸器、救護帶、通訊工具等安全器具。
七、作業時,在可能中毒、窒息危險場所外部安全區域必須設有監護人員,監護人員要與作業人員保持不間斷地聯絡。作業過程中,監護人員不得擅自離開作業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