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高溫和許多地區暴雨連天,大大增加了危化品生產、保管和運輸的難度。對已經發生的事故進行總結后會發現,說一千,道一萬,事故的根本原因還是出在對生產安全的控制和管理不夠嚴格上。具體說來是因為沒有做到“三要”。
一要企業管理者“嚴管”,要落實他們的主體責任。“安全第一”是對企業全體員工的要求。但首先是對企業管理者的要求,一些管理者被企業的日常經營忙昏了頭,只顧抓銷售龍頭,整天價跑市場,陪客戶喝酒撈肉游山玩水,還能有多少精力來嚴管安全生產呢。
二要監管部門“專管”。安全工作應該由誰來管呢?由于危化品的毒害性和生產過程的高溫高壓特性,一旦發生事故,其對社會的影響程度遠遠超過煤炭生產安全。隨著時間的推移,危化品的安全問題將會越來越突出。而據有關專家介紹,目前從事危化品監管的人員中,有相當一部分并不具備這方面的專業素質,不能適應對危化品進行監管的工作。這種狀況亟待改變。
三要規章制度“管用”。說起規章制度每個企業都能搬出一整套,有的還上墻公布,但是否真的管用,是否切合實際,是否領導和企業都清楚明白,又是另一回事了。安全規章制度重在“嚴、細、實”。從今年上半年連續發生的“涉燃涉爆”安全事故看,都與要么無章可循,要么規章制度無量化細化,失之“松”“散”有關。所以安全生產的各個環節、各個方面,大到動火動土、管道置換、設備制造、新裝置試車、投產、裝置大型檢修,小到安全帽、牌的佩帶,禁煙,防火單位煙頭、火柴、打火機的檢查等,都需要有一系列規章制度和獎罰辦法來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