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大慶油田康泰實業公司2011年安全環保HSE工作要點》,結合工程維修大隊的實際情況,將緊緊圍繞油田公司、康泰公司安全環保工作總體要求,即:強責任、重執行、夯基礎、提素質、上水平。特制訂工程維修大隊春季安全生產管理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消 防 安 全
1、項目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九條規定的九項 主要職責。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項目,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三不放過"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如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生活區等區域。
6、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7、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8、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根據不同等級動火作業執行審批制度。
交通安全管理
1、節假日期間用車,必須請示大隊領導批準,并且持路單方能出車,違者處罰100元。
2、沒有路單,不許將機動車輛開出大隊院外,違者處罰責任人100元,由此而造成的后果完全自負,堅決杜絕跑私車現象的發生。
3、杜絕無照駕駛車輛,駕駛員不得以任何借口將車輛交無照人員駕駛,違者對司機及有關責任者處罰200元,因此而造成的后果由當事人自負。
4、車輛在執行任務中,如發生交通事故,及時通知單位及有關部門,保護現場,由交通部門處理,根據事故的輕重和責任劃分,除了受交通部門處罰外,對當事人也要進行內部處罰,處罰標準按康泰公司交委會規定執行。
5、各單位非職業司機,未經大隊領導同意,不許駕駛本單位的車輛,違者處罰100元,造成后果由本人自負。
6、駕駛員不許將大隊機動車輛轉借他人駕駛,違者處罰200元,交通肇事后果自負。
7、車輛完成任務后,及時停入庫內,行車證、準駕證及鑰匙放到包里,交調度室鑰匙箱內鎖好,發現一次不交者罰款50元。
8、各小隊每天出發前都要進行安全講話,并且由小隊萬能員做好記錄,每檢查少一次處罰單位30元。
現場施工管理
1、以集團公司反違章條令為標準,在施工現場不聽從管理人員指揮或他人勸告,違章操作造成后果者,根據情節輕重處罰200—500元。
2、在生產崗位上,違反勞動紀律(如酒后、睡崗、脫崗、串崗)根據情節輕重處罰當事人100—200元,由此而造成后果的完全自負。
3、施工現場或暫設點不準私自使用明火,因工作需要必須經單位領導及有關部門批準,并做好防火措施后方可動火,未經批準擅自作主處罰該隊100—500元,由此而引發的后果完全由當事人自負。
工程維修大隊生產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