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內涵
??? 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具有復雜性、科學性及國際性特點,由于危險化學品數量大,危險性類別多,化學品生產和使用滲透到國民經濟各個領域以及社會公眾的日常生活中,安全管理范圍包括勞動安全、健康安全和環境安全,牽扯到許多主管部門協調管理監督,具有十分復雜的特點。危險化學晶分類、標簽、數據測試、安全性評價及健康、環境風險評價都需要有國家法律、標準、技術規范作支撐依據、并需要化學、安全工程、毒理學和生態毒理學等眾多學科的科學知識,技術性強,具有充分的科學性。化學晶又是一種商品,化學品貿易需要遵循世界貿易規則,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一個國家采取的化學晶安全管理法則和政策將會對其他國家和地區產生重要影響。化學晶管理的國際性特點要求各國主管當局必須采取與國際化學晶管理體系相接軌的政策、技術規范和標準,對本國和國外的化學品及其生產廠商一視同仁,實行“國民待遇”,避免對化學晶的國際貿易造成不必要的技術壁壘和障礙,對社會經濟發展帶來不利影響。
??? 為此,筆者建議進一步明確定義我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內涵,將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作為化學晶安全管理的首要目標,在制定和完善國家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法規、標準、方針政策和管理戰略時,應當充分考慮生產(或勞動)安全、健康安全和環境安全3個要素。盡早實現我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目標,方針政策、法規標準與國際化學晶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相接軌。
制定和完善安全生產法規標準
??? 我國是化學晶生產和進出口大國,目前已經能夠生產4.5萬多種化工產品、3.9萬多種現有化學物質。1999年全國化工總產值(含石油加工及煉焦、化學原料及化學品制造業、醫藥品制造業、化學纖維制造業、橡膠制品業和塑料制品業)達到12506.57億元(約合1510億美元)占全國工業總產量的17.2%,在世界上僅次于美國、日本,居第三位。但是我國危險化學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技術規范滯后,與國際化學晶安全管理體系相比存在很多不相適應之處。特別是在優先化學品監測評價制度、化學晶健康與環境風險評價和風險管理以及危險化學晶分類和標簽制度等方面與國際化學品安全管理體系存在較大差異。
??? 建議國家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組織專家系統評估危險化學晶安全生產法規標準與國外存在的差異,特別是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的重點對象、重大化學危險源辨識闊限量標準、新化學物質申報審查以及優先化學晶測試評價制度等方面,盡快制訂和完善相關法規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