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品運輸一貫是事故高發的作業之一,油品運輸尤其危險,油品運輸安全管理需要做好,讓運輸車輛安全到大目的地,保證運輸安全。
一、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具有較大的火災危險性
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往往危害大、影響大、損失大,撲救困難。大量的事實和血的教訓告訴我們,從事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經營、運輸的單位、個人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其特性和必須的防火滅火知識,強化安全管理。
二、汽車油罐車
汽車油罐車是散裝油品公路運輸的專用工具,對小宗油品或不通火車的地區大多是采用這種工具運輸。汽車油罐車的構造比較簡單,罐體由3毫米厚的鋼板制成。量油口裝在罐前端,并有導尺筒直通罐底;人孔設在罐中部,罐底有排水閥,排油閥并配有扶梯。
三、單位和個人必須具備的條件
1、建筑和場所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有關專業防火規范;
2、場所必須按照有關規范安裝防雷保護設施;
3、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電氣防爆標準;
4、生產設備與裝置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設置消防安全設施,定期保養、校驗;
5、易產生靜電的生產設備與裝置,必須按規定設置靜電導除設施,定期進行檢查;
6、人員必須經主管部門進行消防安全培訓,經考試取得合格證,方可上崗。
四、井場照明及電器線路管理應規定
1、作業井場的照明燈具必須使用防爆型燈具,當井場使用非防爆探照燈時,應距作業井口50米以外;距采油井口25米以外。
2、動力線及照明線應絕緣良好,不能使用裸線或用照明線代替動力線,所有電線應架空。
3、鉆臺、機房、凈化系統的電氣設備、照明器具必須分閘控制,分閘距井口應不小于30米,距采油井口不小于15米。
五、油品拉運防火
1、拉油點的儲油罐和裝油管線嚴禁使用明火加熱;裝油鶴管應使用有銅絲的橡膠或鋁材制作,管端直徑不應小于4毫米,鶴管長度應能插到罐底;裝車用的靜電接地應用軟銅導線連接可靠。
2、拉油車輛應選派車況良好,滅火器、防火罩、靜電接地線、掩木、鐵锨、防滑鏈條配置齊全,并持有《xx公司車輛準入證》和公安消防部門核發的《油氣區出入證》、《滅火機檢驗合格證》。
3、拉油罐車排氣孔應制成彎管,高出罐體300毫米,直徑不得大于20毫米,深入罐內長度不得超過200毫米,并與罐體連接牢固。
4、拉油車司駕人員應經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持有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道路危險貨物運輸操作證》和油田公安消防部門核發的《消防知識培訓合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