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蝕、放射性等性質,在運輸、裝卸和儲存保管過程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和環(huán)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貨物,均屬危險貨物。危險貨物因具有特殊的物理、化學性能,運輸中如防護不當,極易引發(fā)事故,并且事故所造成的損失是無法估量的。因此,為確保安全,在危險貨物運輸中應注意以下九點:
??? 注意用車
??? 根據(jù)《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guī)定》(交通部令2005年第9號)的規(guī)定,運輸爆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不得超過20立方米,運輸劇毒危險貨物的罐式專用車輛的罐體容不得超過10立方米,運輸劇毒、爆炸、強腐蝕性危險貨物的非罐式專用車輛,核定載質量不得超過10噸;除鉸接列車、具有特殊裝置的大型物件運輸專用車輛外,嚴禁使用貨車列車從事危險貨物運輸,禁止使用移動罐體(罐式集裝箱除外)從事危險貨物運輸。傾卸式車輛只能運輸散裝硫磺、粗蒽、煤焦瀝青等危險貨物。
??? 注意駕駛
??? 裝運危險品的車輛,應設置《道路運輸危險貨物車輛標志》(GB13392-2005)規(guī)定的標志,安裝標志燈、標志牌。汽車運行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規(guī),應控制車速,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在一般道路上最高車速為60 Km/h ,在高速公路上最高車速為80 Km/h ,并應確認有足夠的安全車輛距離。如遇雪天、雨天、霧天等惡劣天氣,最高車速為20 Km/h ,并打開示警燈,警示后車,防止追尾。遇有情況提前減速,避免緊急剎車,嚴禁違章超車,確保行車安全。
??? 注意包裝
??? 危險貨物在包裝前應根據(jù)危險貨物的性質和運輸?shù)奶攸c以及包裝應起的作用,危險貨物的運輸包裝必須具備以下基本要求:包裝材質應與所包裝的危險貨物的理化性質相適應;包裝物應具有相適應的強度,其構造和封閉裝置能經受起運輸過程中正常的沖撞、振動、擠壓和摩擦;包裝的封口應與所裝危險貨物的性質相適應;內、外包裝之間應有適當?shù)囊r墊;運輸危險貨物的包裝應能適應一定范圍的溫度、濕度變化;包裝的外表應按規(guī)定標明各種包裝標志。
??? 注意裝卸
??? 運輸危險貨物的車輛應按裝卸作業(yè)的有關規(guī)定駛入裝卸作業(yè)區(qū),應停放在容易駛離作業(yè)現(xiàn)場的方位上,不準堵塞安全通道。停靠貨垛時應聽從作業(yè)區(qū)業(yè)務管理人員的指揮,車輛與貨垛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卸的車輛與裝卸中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裝卸作業(yè)前,車輛發(fā)動機應熄火,并切斷總電源(需從車輛上取得動力的除外)。在有坡度的場地裝卸貨物時,應采取防止車輛溜坡的有效措施;裝卸作業(yè)現(xiàn)場要遠離熱源,通風良好,電氣設備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求,嚴禁使用明火燈具照明,照明燈應具有防爆性能,易燃易爆貨物的裝卸場所要有防靜電和避雷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