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可燃氣體泄漏
由于可燃氣體外泄容易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因此,可燃氣體的泄漏就容易造成火災爆炸事故。可燃性氣體泄漏有以下幾種情況:
(1)設備的動靜密封處泄漏;
(2)設備管道腐蝕泄漏;
(3)水封因斷水,未加水跑氣泄漏;
(4)設備管道閥門缺陷或斷裂造成泄漏。
這類事故大致是由于生產設備管道混亂,密封材料材質或檢修不合要求,操作維護不當,在檢修中未泄壓卻加外力,操作中巡回檢查開停車不按操作規程進行等因素引起的,因此,必須按原化工部規定的檢修操作規程、無泄漏工廠的標準以及設備動力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加以管理。對已出現的泄漏,及時發現,及時消除,暫不能消除的要有預防措施,避免擴大或發生災害事故。
2 系統負壓,空氣與可燃氣體混合
造成可燃性混合氣體情況有以下幾種:
(1)系統停車,停車后隨溫度下降造成負壓,由敞口吸入空氣;
(2)系統停水,停水后水封水因泄漏失去作用而導致空氣吸入;
(3)操作失誤,聯系不當,報警聯鎖裝置不全或失靈,造成氣體抽送不平衡而至負壓,由敞口或泄漏處吸入空氣。
(4)氣體入口管線被雜物、結晶體或水堵塞,造成抽負,由敞口或泄漏處吸入空氣;
(5)用空氣作試壓、試漏,系統可燃物未清除干凈、未加盲板,造成可燃氣體與空氣混合。
這類事故大部分發生在氣體輸送崗位或與氣體壓縮有關的崗位,當發生在加壓過程中時更加危險,因為在爆炸性混合氣體中,一方面氧含量在增加,另一方面在加壓后,爆炸極限范圍擴大,更容易發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