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要:“建立、建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但是我們在安全評價工作中發現,部分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對管理制度重視不夠,表現為不結合本單位特點與實際情況去編制各項管理制度,而是參照其它企業的管理制度,不經認真討論分析就照搬。形成管理制度與實際操作兩層皮,特別是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通過了安全評價,就不思繼續加強管理、持續改進和對安全條件不斷完善。因而不能從真正意義上達到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要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的安全監督和安全評價,只能促進其安全管理制度不斷完善,但要在實際當中真正地落實,筆者認為,除定期對其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更重要的是讓其從思想上認識到,安全法中的每一條規定都是用血的經驗和教訓寫成的,對于企業安全生產完全必要。本文力圖通過理論和實際案例說明作好安全工作必須從根本上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把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 一、 事故致因理論看安全管理的重要意義
???? 現代較有影響的事故因果關系理論――管理失誤論認為: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但造成“人的失誤”和“物的故障”這一直接原因的原因卻常常是管理的缺陷。管理缺陷雖然是間接原因,但它卻是背景因素,而又常是發生事故的本質原因。人們常說的“隱患”來自物的不安全狀態,即危險源,而且是和管理的缺陷或管理人員失誤共同偶合才能夠形成;如果管理得當、及時控制,變不安全狀態為安全狀態,則不會形成隱患。客觀上一旦出現隱患,主觀上人又有不安全行為就會立即顯現為傷亡事故。根據這一理論,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方針政策,如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制度,企業必須具備的條件有:單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必須經過定期培訓;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廠內要進行內部定期培訓教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要進行定期的安全評價等。所有的培訓教育國家都以法律的形式固定,目的就是要促使企業減少不安全行為的產生。而進行安全評價,一方面幫助企業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崗位責任及應急救援預案,使之切實可行;另一方面,幫助企業找出存在物的不安全狀態,即危險源,并采取相應的技術措施控制危險源,以達到安全生產的最基本條件。
? 但并不是取得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或進行了安全評價,企業就存在絕對的安全。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安全,所謂安全就是事故風險達到了合理可行,并盡可能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減少風險要付出一定的經濟代價,無論減少危險發生的概率還是采取防范措施使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小,都要投入資金、技術和勞務。因此,通過了安全評價或發放了安全生產許可證是指在我國該行業的經濟、技術現有情況和對危險危害因素后果、危險危害因素發生的可能性和安全投資水平進行綜合分析,歸納和優化的前提下,提出一個比較合理和可接受的安全生產條件,不是指危險性、危害為零。合理和可接受的安全生產條件是指在規定的性能、時間和成本范圍內達到的最佳的可接受風險程度。因此可接受風險不是一成不變的,是隨著人們對危險根源的深入了解,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經濟綜合實力的提高而變化。同時風險可接受并非說放棄對這類風險的管理,因為風險隨時間和環境條件的變化有可能升級為高風險。所以應不斷對風險進行控制,使風險始終處于可接受范圍內。
???? 綜上所述,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可或通過了安全評價的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不能停滯不前,維持現狀,其工作的重點,一方面要真正將企業的各項管理落實到位并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各項管理制度,盡量減少管理人員的失誤,使危險源不能成為隱患,從而減少事故的發生;另一方面還應對安全評價報告中指出的可接受項目中重點防范的危險危害因素,在經濟、技術允許的條件下應采用先進的工藝、方法、設備或配套冗余的安全措施,以保持現有的安全水平或進一步提高安全水平。否則,隨著時間和環境的變化,發生傷亡事故的可能性會增加。
???? 二、從安全生產實踐看安全管理的意義
???? 工藝規程、安全技術規程、操作規程是化工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化工廠稱其為“三大規程”,是指導生產,保障安全的必不可少的作業法則,具有科學性、嚴肅性、技術性、普遍性。這一項是我們衡量一個生產企業科學管理水平的重要標志,我們在安全評價工作中發現,有的企業就認為有沒有一個樣,只要能生產就行,這是一個典型的化工生產“法盲”,他們孰不知這“三大規程”中的相關規定,是前人從生產實驗、實踐中得來,以致用生命和血的代價編寫出來的,具有其特殊性、真實性。在化工生產中人人不能違背,否則將受到懲罰。有的企業領導曾說:“我們以前就是這么干的(這種做法實際上是違章的),沒出過什么事,不要緊”。這種麻痹思想絕對要不得,尤其是作為企業的負責人。違章不一定出事故,但是相反,出現事故的必然是違章而造成的,這就驗證了海因里希“1:29:300”的著名法則。通俗地講,多次違章必然會發生事故,多次小的事故發生,必然醞釀著重大事故的萌芽,這是我們常說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工作超前管理,超前控制的基本法則。
? 在一有機化工廠,一女工用C5溶液刷洗衣服的油污垢,只輕輕一抖,便引起衣服的燃燒,雖然未造成大的后果,但也給我們敲起了警鐘:對于易燃易爆場所的靜電防護嚴加注意,并規定不得在工作場所用汽油(或有機劑溶洗衣服)。關于禁煙條例的慘痛教訓。例1:一青年工人在班吸煙將煙頭扔進地板縫內(儀表間),引燃電纜引起火災。例2:一經警在位于汽油罐下風向處的廁所方便,并乘機吸煙,恰在此時油罐閥門泄漏,而引起爆燃,將其燒成重傷不治身亡。
???? 我們再另舉一例,關于有限空間作業的有關規定,這存在重大隱患的檢修作業,已作為我們安全評價檢修作業的重要內容。一化工廠水汽車間兩工人下陰井清污,因未戴防毒面具,而引起H2S中毒,搶救無效而死亡。另外類似的情況,因采取急救措施而避免死亡事故的發生,一化工車間停車后,派人下壓縮空氣穩壓罐(10000L)內清理雜物,而未做任何防護,下罐作業人員,傾刻便倒在罐底,監護人員(特別重要)馬上呼救,在附近進行氣焊作業的焊工立刻趕來用氣焊把上的氧氣管放至罐中昏倒者的鼻口附近,而贏得寶貴的搶救時間而避免一起死亡事故的發生。從以上這些實例中我們得知某些規章制度的制定是用生命和血的代價換來的,因此我們必須嚴格地遵守,決不能越過雷池半步,有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