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化學品的運輸,區別于其他物品的運輸,一旦出現事故,具有影響大、危害大、傷亡人數多的特點。隨著城市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對危險化學品需求越來越大,因此出事故的概率也會越來越高,危險化學品的運輸管理具有重要意義。
一、我國危險化學品運輸的發展及運輸方式
我國危險化學品運輸,從經營體制上劃分應該說經歷了三個階段,即:計劃經濟階段、市場經濟初期階段、市場經濟成熟階段。在計劃經濟階段,危險化學品運輸全部由國有企業承擔,貨物品種較為單一,安全系數較高。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這一階段為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經營體制多元化,法律法規逐步出臺,從事危險化學品行業的人員較為復雜,安全事故發生的機率較高。
1990年代中期以后,是市場經濟的成熟期,1994年10月27日,經全國人大八屆五次會議批準,我國承認實施《170號公約》和《177號建議書》,主要內容是危險化學品的鑒別、分類、登記、注冊、轉移、運輸、安全技術說明等,這一時期的特點是隨著經濟的發展,對危險化學品的需求量日益增長,隨之帶來的危險化學品運輸量的猛增,危險化學品的品種多,結構復雜,運輸方式多樣化,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盡管法律法規健全,但違法成本太低,造成事故頻發。
危險化學品運輸從運輸方式劃分經歷了兩大階段,即從簡單運輸到復合運輸。在危險化學品需求量低的時候,基本上以鐵路、公路為主,滿足市場的需求。當需求量大于運輸量的時候,必須走復合運輸的方式,即鐵路、公路、海上以及管道運輸的方式。目前,中石化、中石油面臨北京市汽、柴油的龐大需求,已開始規劃實施管道運輸的方案。
危險化學品運輸從距離上又可以分為長途運輸和短途運輸,長期運輸滿足煉廠和需求地的供應關系,主要是以鐵路運輸、海上運輸為主,相對來講這種運輸方式較為安全可靠,但不排除油源緊張直接從煉廠使用車輛長途運輸的可能。短途運輸是為了滿足供應商和需求企業的供應關系,主要以公路運輸為主,這種車輛運輸方式是動態的,流動性大,安全系數極低,最容易引發各種事故。
從危險化學品的運量和品種可分為大批量運輸和小批量運輸。汽、柴油的運輸以噸計算,單車載重大,系流動的危險源。城區的需求量遠遠大于郊區的需求量,危險程度顯而易見。化學試劑、爆炸物等系小批量運輸,但要求高、責任大,稍有不慎,小批量的運輸極有可能釀成更大的惡果。
二、危險化學品運輸存在的問題和監管重點
近幾年來,我國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事故頻發,特別是油罐車造成的交通事故、道路遺灑、車輛側翻、罐車爆炸,屢見不鮮。據報道,一年油罐車事故不下幾十起,并且呈大幅度上升趨勢。此問題必須引起政府相關部門的重視。對待此問題的認識,決不能從一個簡單的事故看待,必須上升到一定高度來認識,關系到社會穩定的大問題。
分析危險化學品事故,不能看出,既有客觀原因又有主觀原因。從客觀原因分析,主要是車輛猛增,需求量加大,路面狀況復雜。以北京為例,1999年北京市中石化銷售公司一年銷售量在70萬噸左右,2006年陡增到400萬噸左右,再加上中石油北京銷售公司的銷售量,估計在700萬噸左右,如此巨大的銷售量,事故的發生機率隨著銷售量的增加而增加。
然而,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應該是主觀方面的,涉及了“車輛、人員、管理”等幾個方面。從主觀原因分析,化學危險品的運輸存在著眾多問題,主要表現在:
第一,管理不到位。
事故的背后,反映的是管理問題。危險化學品的運輸企業是否真正認識到安全工作是企業的生命線;是否真正自覺、主動、創新地在抓安全工作。在安全管理過程中,企業的主體責任是要依法經營,在經營活動過程中要自覺遵守安全生產法的法律規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生產組織,建立安全責任制,進行安全管理,從員工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監督、安全獎勵、安全隱患處置等方面,建立一種長效機制,對生產的每一個環節進行安全評估,達到安全控制的目的。
事故頻發的企業,在安全管理機制上是不到位的。主要表現在,企業領導者違章指揮,從業人員違章作業。可以說,事故的發生就是對管理不到位的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