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護
(1)根據爆炸燃燒液體的毒性及劃定的危險區域,確定相應的防護等級;
(2)防護等級劃分標準,見表1-1;
(3)防護標準,見表1-4。
2.詢情
(1)被困人員情況;
(2)容器儲量、燃燒時間、部位、形式、火勢范圍;
(3)周邊單位、居民,地形等情況;
(4)消防設施、工藝措施、到場人員處置意見。
3.偵察
(1)搜尋被困人員;
(2)燃燒部位、形式、范圍、對毗鄰威脅程度等;
(3)消防設施運行情況;
(4)生產裝置、控制系統、建(構)筑物損壞程序;
(5)確定攻防路線、陣地;
(6)現場及周邊污染情況。
4.警戒
(1)根據詢問、偵察情況確定警戒區域;
(2)將警戒區域劃分為重危區、中危區、輕危區和安全區,并設立警戒標志,在安全區視情設立隔離帶;
(3)合理設置出入口,嚴格控制人員、車輛進出。
5.救生
(1)組成救生小組,攜帶救生器材迅速進入危險區域;
(2)采取正確的救助方式,將所有遇險人員移至安全區域;
(3)對救出人員進行登記,標識和現場急救;
(4)將傷情較重者送交醫療急救部門救治。
6.控險
(1)冷卻燃燒罐(桶)及其鄰近容器,重點應是受火勢威脅的一面;
(2)冷卻要均勻、不間斷;
(3)冷卻盡可能利用帶架水槍或自動搖擺水槍(炮);
(4)冷卻強度應不小于0.2升/秒·米2;
(5)啟用噴淋、泡沫、蒸汽等固定或半固定消防設施;
(6)用干砂土、水泥粉、煤灰等圍堵或導流,防止泄漏物向重要目標或危險源流散。
7.排險
(1)外圍滅火
向泄漏點、主火點進攻之前,應將外圍火點徹底撲滅。
(2)堵漏
①根據現場泄漏情況,研究制定堵漏方案,并嚴格按照堵漏方案實施;
②所有堵漏行動必須采取防爆措施,確保安全;
③關閉前置閥門,切斷泄漏源;
④根據泄漏對象,對非溶于水且比水輕的易燃液體,可向罐內適量注水,抬高液位,形成水墊層,緩解險情,配合堵漏;
⑤堵漏方法,見表1-3。
(3)輸轉
①利用工藝措施導流或倒罐;
②轉移受火勢威脅的瓶(罐、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