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爆炸性物質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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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物質是指在一定的溫度、震動或受其他物質激發的條件下,能夠在極短的時間內發生劇烈化學反應,釋放出大量的氣體和熱量,并伴有巨大聲響而爆炸的物質。爆炸性物質按照管理要求可以分為:起爆器材和起爆劑;硝基芳香類炸藥;硝酸酯類炸藥;硝化甘油類混合炸藥;硝酸銨類混合炸藥;氯酸類混合炸藥和高氯酸鹽類混合炸藥;液氧炸藥;黑色火藥八種類型。爆炸性物質的爆炸反應速率極快,可在萬分之一秒或更短的時間內完成。爆炸反應釋放出大量的反應熱,溫度可達攝式溫度數千度,同時產生高壓。爆炸反應能夠產生大量的氣體產物。爆炸的高溫高壓形成的沖擊波,能夠使周圍的建筑物和設備受到極大破壞。
爆炸性物質引爆所需要的能量稱為引爆能。而爆炸性物質在高熱、震動、沖擊等外力作用下發生爆炸的難易程度則稱為敏感度。爆炸性物質的引爆能越小,敏感度就越高。為了爆炸性物質的貯存、運輸和使用安全,對其敏感度應有充分的了解。影響爆炸性物質敏感度的有物質分子內部的組成和結構因素,還有溫度、雜質等外部因素。
爆炸性物質爆炸力的大小、敏感度的高低,可以由物質本身的組成和結構來解釋。物質的不穩定性和物質分子中含有不穩定的結構基團有關。這些基團容易被活化,其化學鍵則很容易斷裂,從而激發起爆炸反應。分子中不穩定的結構基團越活潑,數量越多,爆炸敏感度就越高。如疊氮鈉中的疊氮基,三硝基苯中的硝基,都是不穩定的結構基團。再如硝基化合物中的硝基苯只有一個硝基,加熱分解,不易發生爆炸;二硝基苯中有兩個硝基,有爆炸性,但不敏感;三硝基苯中有三個硝基,容易發生爆炸。
爆炸性物質敏感度和溫度有關。溫度越高,起爆時所需要的能量越小,爆炸敏感度則相應提高。爆炸性物質在貯運過程中,必須遠離火源,防止日光曝曬,就是為了避免溫度升高,引發貯運爆炸事故。雜質對爆炸敏感度也有很大影響。特別是硬度大、有尖棱的雜質,沖擊能集中在尖棱上,以致產生高能中心,加速爆炸。如三硝基甲苯(TNT)在貯運過程中,由于包裝破裂而撒落,收集時混入砂粒,提高了爆炸敏感度,很容易引發爆炸。
爆炸性物質除對溫度、摩擦、撞擊敏感之外,還有遇酸分解、光照分解和與某些金屬接觸產生不穩定鹽類等特性。雷汞[Hg(ONC)2]遇濃硫酸會發生劇烈的分解而爆炸。疊氮鉛遇濃硫酸或濃硝酸會引起爆炸。TNT炸藥受日光照射會引起爆炸。硝銨炸藥容易吸潮而變質,降低了爆炸能力甚至拒爆。硝化甘油混合炸藥,貯存溫度過高時會自動分解,甚至發生爆炸。為了保持炸藥的理化性能和爆炸能力,對不同種類的炸藥,均規定有不同的保存期限。如硝化甘油混合炸藥規定保存期一般不超過八個月。爆炸性物質有一種特殊的性質,就是炸藥爆炸時,能夠引起位于一定距離另一處的炸藥也發生爆炸,這就是所謂“殉爆”。所以爆炸性物質貯存時應該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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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爆炸性物質的貯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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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物質必須貯存在專用倉庫內。貯存條件應該是既能保證爆炸物安全,又能保證爆炸物功能完好。貯存溫度、貯存濕度、貯存期、出廠期等,對爆炸物的性能都有重要的影響。爆炸性物質貯存時,必須考慮上述爆炸物本身存在的狀況。同時,爆炸性物質是巨大的危險源,貯存時必須考慮其對周邊安全的影響。所以對于貯存倉庫的位置,要有嚴格的要求。
1.貯存安全的一般要求
爆炸性物質倉庫,不得同時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爆炸性物質。如起爆器材和起爆藥劑不得存人已經存有爆炸性物質的倉庫內;同樣的,起爆器材或起爆劑倉庫也不能同時存放任何爆炸性物質或爆破器材加熱器。一切爆炸性物質,不得與酸、堿、鹽、氧化劑以及某些金屬同庫貯存。黑火藥和其他高爆炸品也不能同庫存放。
爆炸物箱堆垛不宜過高過密,堆垛高度一般不超過1.8 m,墻距不小于0.5 m,垛與垛的間距不少于1 m。這樣有利于通風、裝卸和出入檢查。爆炸物箱要輕舉輕放,嚴防爆炸物箱滑落至其他爆炸物箱或地面上。只能用木制或其他非金屬材料制的工具開啟爆炸物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