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級頂板采場安全措施
1.1根據設計要求采場落礦采用控制爆破技術,盡量減少對頂板的破壞,爆破后使頂板保持平整并稍成拱形;
1.2采場的控頂高度必須按設計要求控制,禁止超高;
1.3采場應經常性進行敲幫問頂工作;
1.4分層回采結束后一個月內必須充填,盡量縮短采空區暴露時間。
2.二級頂板采場安全措施
2.1所有一級頂板采場安全措施必須在二級頂板采場實施;
2.2二級頂板采場分層回采設計中必須包含采場支護設計;支護措施采用短錨桿支護為主,必要時進行錨網支護,具體網度在分層回采施工設計中予以明確;
2.3在節理(裂隙)、溶洞發育部位以及人行井和溜礦井上方可加密網度,人行井和溜礦井上方必要時搭棚支護。
3三級頂板采場安全措施
3.1所有一級頂板采場安全措施必須在三級頂板采場實施;
3.2三級頂板采場的控頂高度必須在分層設計中具體要求;
3.3三級頂板采場分層回采設計中必須包含采場支護設計;支護措施采用長錨索支護為主,必要時補充錨桿支護,具體網度在分層回采施工設計中予以明確;上下盤破碎部位可在分層設計中留有礦壁。
3.4三級頂板采場在生產組織中應明確要求強采強出強充,縮短采充作業周期。
4在分層回采過程中,采場頂板安全級別發生變化經重新認定后。在下分層設計、回采中必須提出并實施對應級別的頂板采場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