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指揮決策要點
(1)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確定響應級別。
(2)了解災情的同時,立即通知井下人員按程序撤離危險區。
(3)向領導及上級匯報,同時通知召請救護隊救援。
(4)領導到達后,迅速成立搶險指揮部并開展工作。
(5)做好治安保衛工作,維護搶險救援秩序。
(6)及時調配救護力量和搶險物資。
(7)安排好其他后序工作。
二、其他指揮與決策要點
(1)派救護隊員沿最短路線,以最快的速度到達遇險人數最多的地點進行偵察、搶救。
(2)在確認災區無火源存在時,恢復災區通風,創造救災條件。
(3)在緊急搶救人員的情況下,可考慮反風。但是必須十分慎重,嚴禁盲目行動。
(4)清除災區巷道內的堵塞物。
(5)撲滅爆炸引起的火災。
(6)最先到達事故礦井的救護小隊,擔負搶救遇險人員和災區偵察任務。
(7)隨后到達的救護小隊配合先期救災小隊完成救人和偵察任務,或根據指揮部命令擔負待機任務。
(8)恢復通風設施,按先易后難的步驟進行;通風系統恢復非常困難時,可構筑臨時設施。
(9)如事態嚴重、救護力量不足時,及時申請啟動上一級救援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