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止瓦斯爆炸引起煤塵爆炸
瓦斯爆炸的沖擊波將巷道四周沉積的煤塵吹揚起來變成浮塵后,當其達到爆炸界限濃度時,遇到瓦斯爆炸產生的火焰,即會發生煤塵爆炸。1942年4月26日,本溪礦因暴風吹斷地面輸電線路后停電修理,當時井下以為是磁力開關有故障而打開檢查,在檢查時由于地面恢復了供電,致使電火花引爆了附近積聚的瓦斯,斯爆炸的沖擊波將運輸大巷沉積的煤塵吹揚起來后,又引起了煤塵的連續爆炸犧性了1549名礦工。
因此,除加強瓦斯檢查和管理、防止瓦斯積聚、及時處理積聚瓦斯外,還必須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四十五條規定:井下不得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電纜和電線。
檢修或搬遷前,必須切斷電源,檢查瓦斯,在其巷道風流中瓦斯濃度低于1.0%時,再用與電源電壓相適應的驗電筆檢驗;檢驗無電后,方可進行導體對地放電。控制設備內部安有放電裝置的,不受此限……開關把手在切斷電源時必須閉鎖,并懸掛“有人工作不準送電”字樣的警示牌,只有執行這項工作的人員才有權取下此牌送電。
(二)防止放炮時產生火焰引燃煤塵爆炸
放炮時產生火焰引起煤塵爆炸的事故較多,例如,違章使用糊炮崩卡在溜煤眼中的煤或采掘工作面的大塊矸石;炮泥不符合要求,炮眼內封泥少或在炮眼內充填一些煤粉、煤塊或其他易燃物質,甚至不封泥,在貫通時故空炮;使用變質炸藥或非煤礦安全炸藥和延期雷管等均能產生火焰引起煤塵爆炸事故。因此,必須加強下放炮的管理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有關井下放炮的規定。
(三)消除電氣火花
由于電氣火花引起的煤塵爆炸事故也較多,因此,使用非防爆型的放炮器和電氣設備,使用失爆的電氣設備電纜敷設不當、電纜與電氣設備連接不好、違章檢修電氣設備、礦燈管理和使用不當等產生的火花,均有可能引燃煤塵爆炸。為此,必須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中的有關的規定。
放炮器或電力放炮接線盒都必須采用礦用防爆型(礦用增安型除外)煤礦安全規程》第四百七十五條規定:嚴禁使用礦燈人員拆開、敲打、撞擊礦燈。
(四)消防井下明火
應嚴格執行《煤礦安全規程》第十條的人并人員嚴禁攜帶煙草和點火物品,嚴禁穿化纖衣服下并的規定。
(五)消除金屬摩擦產生火花
某年日本某煤礦因提升斜并發生的跑車事故揚起了煤塵,而礦車與鐵軌間的高速摩擦又產生了火花,從面引起了煤塵爆炸,使整個礦井遭到破壞,死亡458人,傷832人因此,引起了世界各國的重視,各國都相應地采取了措施。我國《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六十六條規定:車輛上必須裝有可靠的防墜器。第三百七條規定在傾斜井巷內安設能夠將運行中斷繩、脫鉤的車輛阻止住的跑車防護的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