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煤巖掘進巷修作業
1、掘進面軌道不按規定完整鋪設枕木,軌道對頭夾板少螺絲,道岔無扳道器或扳道器有故障。
2、作業現場工具不齊全和沒有備足材料處理冒頂。
3、斜巷施工架棚無防倒裝置或蹦倒棚子不及時修復。
4、錨桿機、錨索機、液壓油箱不按要求存放或不及時維護保養。
5、對不合格或損壞的錨桿,不及時補打。
6、下延工作面不安設使用“一坡三擋”或“一坡三擋”不合格。
二、“一通三防”方面
1、局部通風機不完好或安設不合格。
2、各種鉆機轉動部位不安全罩不合格或無安全罩。
3、掘進工作面因風筒接設不到位而造成瓦斯積聚。
4、各種檢測儀器不合格、不靈敏或損壞不及時檢修。
5、發放壞瓦斯檢定儀、自救器、不按期檢驗。
6、檢測儀器位置及數量、報警點斷電、斷電范圍不符合規定。
7、掘進頭未實現雙風機,雙電源、“三專兩閉鎖”及自動倒臺或自動倒臺不起作用。
8、便攜儀充電不足。
9、光學儀器、便攜儀或探頭誤差超過規定。
三、爆破作業與火工品管理
1、煤巖掘進工作面不設火藥箱和爆箱子不完好,放炮員不上鎖。易燃易爆物品保管、使用違反有關規定。
2、支護易燃材料、黃泥、水泡泥不到位就加工火藥放炮。
3、炮眼間距、最小抵抗線、裝藥量不符合規定。
4、工作面使用的炸藥不符合要求
5、不同類型的炸藥、雷管混用。
6、一個工作面用2個放炮器或兩把鑰匙。
7、火工品(雷管、火藥)發放、使用、返回的帳卡、牌板等數量不一致。
8、火工品運送人員入井時不按時運送,任意壓車30min以上;接車人員不接車、不跟車。
五、機電方面
1、通風機上的安全閥、釋壓閥不按規定檢查,造成失靈或不動作。
2、電氣設備失爆或不按規定使用各種保護措施。
3、沒有接地、過流、漏電保護和各種保護不符合規定或失靈以及不投入使用,電氣設備脫保運行。
4、接地線丟失沒及時補齊,電纜冷接頭在24h內不處理或通信監測電纜眀接頭。
5、各種安全保護裝置不按周期檢查和試驗,保護整定不合理,記錄填寫不認真或作假記錄。
6、各種機電設備轉動部位不按期保養,應設安全防護罩而不設。
7、各種高壓開關、變壓器缺油或多油。
8、各種在用電器設備、纜繩無標牌或標牌與實際不符。
9、壓力容器、管路作業不泄壓。
10、施工時電焊把線不符和絕緣要求。
11、主、副井提升機保護裝置失靈,通風機反風設施不完好、動作失靈,風壓機冷卻器超溫,高低壓超溫,風包超溫超壓,保護裝置不運作。
12、各種機械設備、壓力容器的保護裝置失靈繼續作業。新安裝的機電設備不經有關部門檢驗就使用。
13、局部通風機無安全防護設施或損失后不及時修理。
14、各種入井管線、接地裝置不定期檢查。
15、各種防爆設備不經防爆檢查員檢查就擅自入井使用。
16、未經批準擅自增設電氣設備。
17、臨時電氣設備的慢速絞車鋼絲繩磨損超限、斷絲超出規定仍據需使用。
18、地面各種避雷裝置既不檢查,也不投入使用。
19、地面供電變壓器無保護。
20、各種開關檢查不到位,造成開關故障。
21、應設雙風機、雙電源而不設,局部通風機不施行“三專兩閉鎖”或失靈。
22、機電設備檢修后因質量問題在24h內發生故障。
23、礦燈燈頭、燈蓋鎖失靈,燈頭圈松動,玻璃破碎,電池液溢漏,礦燈線破損、充電不足或接觸不靈造成閃燈。
24、簡陋繼電器不按規定試驗。
25、接地線和輔助接地線不合格。
26、開關不上架或小型電器不上板。
27、電纜膠注頭不合格。
28、電氣設備帶病運行或摩擦產生火花。
29、“雞爪子”、“羊尾巴”、眀接頭。
30、閑置進線裝置內無擋板或密封圈。
31、掘進頭使用非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
六、運輸提升作業
1、把鉤人員作業時,行車不停穩拔鏈。
2、由于鐵道道岔狀態不好,造成礦車掉道。
3、絞車工作閘間隙超限或機車閘磨損超限。
4、連接裝置損壞的礦車不甩出。
5、違反斜巷運輸規定,超負荷拉車。
6、絞車位置安裝不合理。
7、用其他材料代替連車環、插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