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鉆架必須放平穩,以防鉆機傾倒;
3、鉆機起落鉆架時,人員不得在危險范圍內停留;
4、鉆機開始運行前,必須檢查機械周圍是否有人和障礙物;
5、鉆機作業,照明設施要完善;
6、加強操作者的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制定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提高操作者識別危險、有害因素的能力和防范突發事故的能力。
7、從事爆破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并通過考試合格取得爆破作業上崗資格證后,持證上崗;
8、爆破作業要嚴格按《爆破安全規程》(GB6722-2003)進行操作;
9、每次進行爆破作業,必須編制爆破設計,爆破作業必須嚴格按審批的爆破說明書或爆破設計要求進行;
10、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或變質失效的爆破器材,采用同一廠家、同一規格型號爆破材料;
11、炮位驗收工作要做好:
炮位施工是否準確,如果和設計差異較大,影響爆破效果或危及安全生產,應重新打炮眼;差異不大時,應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藥量。
檢查炮位安全情況,有無亂孔、堵孔和卡孔現象。
炮孔內是否有水,如有水應采取防水措施,以免炸藥受潮失效或雷管拒爆。
撤除現場一切工具、機械設備及堆存的材料。
12、在裝藥充填作業中,應注意以下幾點安全問題:
搬運炸藥時,每人每次不得超過規定數量,盡量保護好炸藥的外皮包裝,如有撤藥應及時清掃。
保護好線槽和傳爆線,最好用土埋好,再蓋上草袋。
禁止用鐵棍裝藥,可以用銅制金屬桿處理。無法處理的,應采取措施和其他炮孔的藥包一齊爆掉。
堵塞炮孔時,要十分小心,防止破壞起爆線路,禁止用石塊和可燃性材料填塞炮孔,禁止搗固直接接觸藥包的填塞材料或用填塞材料沖擊藥包,禁止在深孔裝入起爆藥包后直接用木楔填塞。
禁止拔出或硬拉起爆藥包或藥柱中的導火索、導爆管或雷管腳線。
13、起爆前,根據爆破設計確定爆破危險區的警戒邊界,并設置崗哨,每個崗哨應處于相鄰崗哨視線范圍之內;起爆前必須發出明顯的音響和視覺信號,應使危險區的人員都能聽到和看到;爆破作業時,非爆破作業人員撤到安全警戒線以外;爆破作業人員在爆破時也必須進行避炮室;
14、爆破后,必須在設計的等待時間后,經檢查和處理確認爆破作業面安全后,方準人員進入爆破作業面;每次爆破后,爆破員應認真填寫爆破記錄;
15、嚴禁在殘眼上打孔,盲炮處理遵照《爆破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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