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決定等,執行上級部門頒布的地質、測量 方面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2)建立健全與地質、測量有關的技術標準、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并進行貫徹落實。
(3)制定礦井防治水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4)制定礦井采空區、老窯區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5)制定礦井地質、測量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6)制定礦井儲量、“三量”管理制度,并負責落實。
(7)參與其他相關的技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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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健全與地質、測量有關的技術標準、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并進行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