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井下各種作業人員必須是年滿18歲,體質強壯,四肢健全的男性,并要經過一周以上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到井下工作。
二、新工人必須由有經驗的老工人帶領下井,熟悉有關的巷道及安全出口,并要同工人老師傅共同工作三個月以上。
三、入井人員要堅持“安全第一”的生產方針,嚴格執行“三大規程”。嚴禁違章揮或違章作業,嚴禁帶煙火入井,更不準在井下抽煙,也不準酒后入井。
四、入井人員要穿好靴襪和棉制工作服,佩戴優質安全礦帽和亮度夠亮時久的礦燈,否則不準入井。
五、工作人員入井時要走人行道,不準在軌道中間行走或滑行,井下年久失修,通風不好的硐室或已封閉的危險巷道嚴禁通行,遇到彎道或橫穿交叉道口及狹窄巷道要注意來往車輛,路過車場或裝車臺等地方時,未經許可不得通過。
六、攜帶鉆桿、鐵鍬、手鎬等長工具時要手拿而不準肩扛,以保證前后行人的安全,攜帶鋒利工具要套上護套 以防傷人。
七、通風設施如:風門、風扇、風橋、風簾等、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拆除或移動。
八、井下不準嬉戲打鬧、睡覺、聊天、更不準擅離崗位而隨意游竄,以免影響他人工作而發生意外。
九、不準朝電器上撒尿、撒水、掛衣服、更不準用電力絲燈泡取暖,發現電器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時要立即匯報,非機電工作人員不得維修。
十、發現井下有危險征兆和故障隱患時要立即匯報,必要時可先處理后匯報,遇到違章作業現象要及時制止,有危險時要及時設法搶救。
十一、入井人員必須熟悉本礦井下的各種信號、通風線路和避災線路,不準隨意撥弄信號設備和路標牌扳,要認真執行本礦的交接班制度。
十二、技術工種和要害崗工人,必須經過系統的學習培訓和嚴格考試,考試合格才能上崗,否則不準上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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