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礦井通風系統
1.礦井通風系統進回風巷之間無平面交叉,通風阻力在合理范圍內,有效風量率不低于86%,無嚴重失修巷道,無不合理的串聯通風、擴散通風、老塘通風。
2.礦井裝備兩套可在同一工況點運行的主要通風機,工況點在合理工作區間,按規定進行礦井主要性能、通風阻力測定、通風能力核定等工作。反風設施可靠,及時進行反風演習,并有記錄。
3.采掘布置符合礦井通風要求,做到均均衡生產,改變礦井、水平、一翼、采區通風系統時要有通風設計,并按管理權限報批。有年度礦井通風系統優化調整方案,并按計劃組織實施。
4.各工作地點風速、空氣質量、供風量和空氣溫度符合《規程》規定。
5.微機繪制符合實際的礦井通風系統圖、通風系統立體示意圖和通風網絡圖。并按月修改。
6.礦井通風設施建筑質量符合有關標準要求,建立臺帳,編號管理。
7.安裝可靠的風門閉鎖裝置,通車風門自動化、可視化。
二、局部通風
1.局部通風機的安裝和使用符合規定,一臺局部通風機只能向一個掘進工作面供風。
2.(1)使用高效低噪音局部通風機;(2)實行遙訊或故障檢測;(3)安設風筒風量傳感器或壓力傳感器。
3.掘進工作面實行“雙風機、雙電源、自動換機、自動分風”,推廣應用對旋式局部通風機。
4.吊掛和使用風筒符合規定,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高瓦斯區、瓦斯涌出異常區采用非金屬材料吊掛風筒。
三、防治瓦斯
1.建立瓦斯設點、檢查、審查制度。裝備瓦斯巡檢智能化管理系統。瓦斯報表填寫準確、規范。
2.嚴格執行“一炮三檢制度”,采煤工作面回風隅角、掘進工作面迎頭回風側5米范圍內懸掛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3.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高瓦斯區、瓦斯涌出異常區采掘工作面要配備專職瓦斯檢查員。
4.采煤工作面回風隅角瓦斯濃度超過1%時,可在回風巷安設抽排瓦斯風機處理隅角瓦斯,但必須實現“雙風機、雙電源、自動換機、自動分風”,設置出風口甲烷傳感器。
5.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采取“四位一體”防突措施。煤與瓦斯突出礦井、高瓦斯礦井、高瓦斯區按規定建立瓦斯抽放系統,并做到系統運行正常、可靠。
6.臨時停風地點要立即切斷電源、撤出人員、設置柵欄、揭示警標。停風超過24小時或有害氣體濃度超過規定時要進行密閉,并切斷與外部連接的一切管線,按規定檢查瓦斯。啟封密閉排放瓦斯要有經批準的專門措施,并由救護隊排放。
四、安全監控
1.裝備安全監控系統,功能齊全,運行穩定,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有專門隊伍負責系統的正常維護。
2.按規定設置甲烷、主要通風機開停、主要風門開關等傳感器,并建立監控信息網絡。
3.按規定配齊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甲烷斷電儀、便攜式光學甲烷檢測儀、便攜式一氧化碳報警儀、測溫儀、測氧儀等儀器儀表。各類儀器儀表要定期進行檢驗、標校和維修,保證性能完好,下常使用。
4.礦井設有獨立的監控中心室、儀器維修室、儀器發放室等工作場所,工作場所整潔衛生。各類儀器儀表分類存放、統一管理,并建立臺帳,做到記錄齊全,數據準確。
五、防滅火
1.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按規定建立防滅火系統、束管監測系統,對采空區和其他地點的有害氣體進行監測,并有記錄。
2.制定自然發火預測預報制度,采取綜合防滅火措施。有煤層自然發火傾向性、最短自然發火期等鑒定資料。
3.無自然發火事故和CO超限作業,CO濃度超限時必須按規定進行處理。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調整通風系統或采用均壓通風后,要對系統進行全面檢測,并有記錄。
4.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礦井的采煤工作面和采區回采結束后要及時封閉。對火區按規定進行管理。
5.井上、下按規定設置消防材料庫,并符合《規程》規定。
六、綜合防塵礦
1.建立完善的防塵供水系統。防塵設施、隔爆設施以及防塵措施符合規定。
2.井下運輸轉載點、卸載點及其它易產生粉塵的地點,要安裝自動噴霧裝置,主要進風大巷、采區進風大巷要安裝自動凈化水幕,并做到靈敏可靠,使用正常。
3.綜采工作面安裝隨機自動噴霧和放煤口聯動噴霧裝置,綜掘機安裝水、電聯動閉鎖噴霧裝置,炮采工作面安裝放炮噴霧和裝水炮泥水針等裝置,應用放炮智能管理系統,炮眼要封滿炮泥。
4.掘進工作面安裝除塵風機和高壓遠程自動噴霧裝置,綜掘機安裝水、電聯動閉鎖噴霧裝置,做到靈敏可靠,使用正常。采煤面要鋪設防塵管路,裝設防塵設施,采用濕式打眼或有捕塵降塵裝備,放炮前后灑水。
5.按規定進行礦井粉塵的分析、化驗、測定工作,配齊測塵儀器儀表,粉塵分析化驗室裝備齊全。采樣、化驗、分析規范,報表數據準確、及時。按規定測定全塵和呼吸性粉塵。
七、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
1.有健全的“一通三防”責任體系。
2.有專門的通防管理機構和隊伍,通防科(隊)長應由從事井下工作不少于3年的工程技術人員或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的人員擔任。根據有關規定配齊技術人員和專業工作人員。
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并定期復訓,培訓、復訓有計劃、有記錄,做到應知應會。
4.每年編制通防安措計劃、災害預防計劃和應急預案,每季度修改一次。
5.建立“一通三防”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將排查出的事故隱患分類分項逐條登記,并落實項目措施、時間、資金、責任。
6.按有關規定抻足、用好通防專項資金。
7.礦井通風、防塵、安全監測、防火、井下避災等圖紙資料齊全,符合實際。各種通防安全措施、報表等資料使用微機管理,數據準確,上報及時,異常情況及時處理,申簽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