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規范放炮員的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放炮員的不安全行為,杜絕爆炸物品丟失和被盜事件,防止爆炸事故的發生,保證員工人身安全和國家、集體財產不受損失。
2 使用范圍
權臺煤礦保衛科、生產技術科、安培中心及井下生產、輔助單位從事爆炸物品管理、使用及負責管理監督的所有職工。
3 相關部門職責及其責任人
1.生產技術科設專職放炮員管理辦公室,負責爆破器材及爆破工具的審批。責任人:生產技術科科長。
2.保衛科負責放炮員政審的工作,責任人:保衛科科長。
3.安監科負責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及涉爆人員不安全行為的監督檢查,責任人: 安監科科長。
安培中心負責放炮員培訓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做好培訓,考核、年審和發證工作。責任人: 安培中心校長。
5.放炮員所在單位負責本單位放炮員的安全管理工作,責任人: 各單位行政主管。
4 內容及程序
1.礦成立以生產副礦長為組長的放炮員管理領導小組,負責全礦放炮員的管理工作,辦公室設在安監科,根據安全檢查結果,根據《權臺煤礦考核管理辦法》對違反管理規定的單位和放炮員進行處理,對管理有功人員進行嘉獎。
2.放炮員管理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專業放炮員管理工作會議,研究解決當前放炮員管理中存在問題,貫徹執行上級放炮員管理規定。組織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年度放炮員管理目標,推廣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并建立會議記錄臺帳。
3.專職放炮員管理辦公室每月必須與安培中心聯合開辦一期放炮員安全培訓班,學習近期事故案例、安全生產文件及專業安全操作知識,學習結束要組織考核,做好檔案,并在安培中心存檔。
加強區隊管理,強化班組安全監督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牢固樹立“事故是可防可控”的觀點,對放炮員的工作實行全過程監控,跟班干部、當班班組長要掌握爆破員領取的炸藥、雷管數量及運輸過程的管理,在交接單上要簽字確認。各單位第一責任人要不定期組織對跟班干部、當班班組長的工作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要報安監科進行獎罰處理。
5.技術科調度室安全員根據當班生產作業計劃、爆破作業圖表審批炸藥、雷管使用計劃,爆破員憑爆破日志(審批計劃)、上崗證到爆炸材料庫領取所需爆炸材料。領退炸藥時要有記錄、簽字。
6.炮藥箱要有醒目標志,安鎖,放炮員制服要便與和其他職工區別,行走及運輸時聽從管理人員安排,按照規程上下罐及乘車,運搬工區司乘人員發現違章現象要及時制止、舉報,隱瞞不報按同性質違章處理。
7.炸藥和雷管必須分開存放,并加鎖,存放地點必須位于警戒線以外且安全可靠,做引藥或放置母線時必須避開電氣設備,現場班組長負責監督檢查。
8.放炮員要按規定裝藥和放水泡泥,裝藥和水炮泥時,現場班組長要按規定進行檢查,確保規范作業。完畢后,要督導放炮員對連線進行檢查,并保證一次裝藥一次起爆。放炮結束,班組長、放炮員、瓦斯檢查員對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后,由班組長監督協助放炮員按規程規定處理瞎炮,并將母線回收。
9.對現場使用的放炮器嚴格管理,到達現場工作前,跟班干部和班組長要進行放炮器檢查,確保使用專用放炮器且同一工作面杜絕使用兩臺以上放炮器放炮,杜絕藥、放炮器借給他人使用的現象。
10.爆破員必須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工作面作業規程及其爆破說明書的規定進行操作,現場跟班干部要督促、監督、 指導“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的執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對“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的執行情況,現場瓦安員、班組長、爆破員要按照規定在交接單上簽字確認。
11.班組長必須親自安排有責任心的人在《作業規程》規定的各警戒地點執行警戒工作,各警戒地點除警戒人員外,還要設置警示牌、警戒網等明顯標志。起爆前工作面所有人員都要撤至警戒地點以外的安全地點,由班組長負責清點核實人數。
12.當班瓦安員要加強監督檢查工作,嚴格控制生產的全過程。每班下井隨身帶本專業檢查表,對班組長、爆破員的違規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并及時向安全信息中心反饋當班不規范行為信息。
13.礦安監科、生產技術科把定期與動態檢查相結合,定期檢查原則上不低于每周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增加檢查頻率時具體調整;動態檢查實行24小時不定時的對各作業點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巡回檢查。檢查交接記錄和區隊跟班記錄,重點落實爆破程序、爆炸材料領用清退制度的落實,瓦安員、班組長及“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的執行,以及跟班干部屢職情況。并根據檢查結果進行處理,報爆破器材管理領導小組備查。
1保衛科要及時同生產技術科定期對爆破人員的更衣箱進行檢查,運搬工區配合保衛定期做好對上井涉爆人員的檢查,防止雷管、炸藥私自帶上井。檢查結果要三家單位簽字認可。
15.違反上述規定的,經安監科核實,根據《權臺煤礦安全管理考核辦法》定性處理,處理結果報爆破器材管理領導小組備查。
16.因保管不善,造成丟失、被盜、轉送等事故,造成后果的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5 相關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煤礦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指南》
6 相關記錄
《爆破日志》
《炸藥雷管領用清退明細臺帳》
《放炮管理值班交接班記錄》
5.1 目的
規范主提升司機的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主提升司機的不安全行為,杜絕主提升司機不安全行為的發生,防止責任事故。
5.2 使用范圍
權臺煤礦機電科、安監科、安培中心及權臺煤礦在崗主提升司機。
5.3 相關部門職責及責任人
1.機電科負責主提升司機的分工和和日常管理工作。責任人:機電科科長。
2.安監科負責對主提升司機的工作進行安全監察。責任人:安監科科長。
3.安培中心負責主提升司機的培訓組織、管理、發證工作。責任人:安培中心校長。
5.4 內容及程序
1.班前會應按照集團公司班前十分鐘的統一規定內容對員工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所有主提升司機必須參加班前會。班前會要開展班前崗位風險辨識評估、開展每日一題、安全知識的學習活動,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2.提升班長應在班前會中重點向職工強調本班中的工作及安全重點,并傳達相關措施,班長分完工后應檢查上崗情況,每班在上崗記錄上簽字確認。
3.機電科值班室要建立健全各種匯報記錄和制度,對現場的匯報要記錄詳細準確,每天由科值班領導檢查簽字后,方可交接班。
主提升司機上崗時,要按照檢查程序表要求一一對照檢查,確認完好后要簽字,科值班領導要抽查檢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匯報。
5.主提升司機操作時,要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值班室值班員要隨時注意觀察監控設備,發現違章現象及時制止,并將當事人違章行為記錄上報安監科處理。
6.安培中心要定期組織主提升司機進行培訓,由機電科對其進行崗位職責認知培訓、各種危險源預知培訓、工作方法及技能培訓、緊急狀態處理知識和能力培訓。培訓必須進行考核,并建立培訓檔案。
7.機電科領導及管理人員,通過觀察、詢問等多種方法及時掌握職工思想、情緒、健康方面的情況。發現職工思想、情緒不穩定或身體不適的堅決不讓上崗,做好詢問記錄。并發動所有職工互相監督,發現有不正常現象的及時給科領導匯報,科領導接到匯報后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阻止不正常現象的發展。
8.礦安監科等有關部門及機電科管理人員對主提升司機進行動態檢查,檢查內容為各項記錄及值班室、安監科匯報記錄。每次檢查要有記錄、處理結果,并經確認簽字。
9.發現主提升司機不安全行為時,要按《權臺煤礦安全考核辦法》對其進行考核。
5.5 相關文件
《煤礦安全規程》
《權臺煤礦安全考核辦法》
5.6 相關記錄
《班前會記錄》
《上崗檢查記錄表》
《要害崗位檢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