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煤工作面嚴禁空頂作業。所有支架必須架設牢固,并有防倒柱措施,嚴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設支架。工作面的排柱距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使用木支護工作面的坑木規格要在作業工程中明確規定,碰倒或損壞的支柱必須立即恢復或更換。
2、要經常檢查采煤工作面上下兩端的支護情況。必須加強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與巷道連接處至少20m范圍內的支護。支護方式、支護密度必須符合作業規程的規定。
3、采煤工作面要保障一定數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其數量、規格、存放地點和管理方法,要在作業規程中明確規定。開工前班組長必須對工作面進行全面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開工。
4、采煤工作面必須及時回柱放頂,放頂要保持支架完整。用垮落法控制頂板時,作業規程中要明確規定回柱放頂的方法和安全措施。頂板懸頂距離超過作業規程規定時,必須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強制放頂措施。
5、采煤工作面最大控頂距超過規定距離時要采取木垛接頂等安全措施;工作面遇到斷層、舊巷、頂板破碎、冒落等情況時,必須制定措施指派專人提前處理;傾角在25°以上的回采工作面要采取防止大面積頂板垮落的措施。
6、采煤工作面初次使用單體液壓支柱的煤礦,一是要加強對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業務培訓,確保施工人員能熟練掌握單體液壓支柱實用技術。二是在使用過程不斷總結經驗,完善管理手段。三是要做好工作面的礦壓觀測工作,為制定針對性控頂安全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7、采煤工作面使用單體液壓支柱,單體液壓支柱的初撐力柱徑為100mm的不得小于90kN,柱徑為80mm的不得小于60kN。嚴格按照《作業規程》要求支設支柱,確保柱排距、初撐力、迎山角度等在允許范圍之內;要加強單體液壓支柱的維護和檢修,確保支柱達到性能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