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圍
本技術要求規定了礦用磁力偶合器的產品分類,并根據煤礦井下特點補充了磁力偶合器的安全技術要求等內容。
本技術要求適用于礦用磁力偶合器的安全標志審核發放。
2. 產品名稱與分類
2.1 產品名稱
礦用磁力偶合器。
2.2 產品分類
礦用限矩型磁力偶合器和礦用調速型磁力偶合器。
3. 技術要求
除符合相關產品標準外,還應滿足以下補充安全要求:
3.1可采用隔爆或非隔爆兩種型式,但均應配備防護罩,IP等級不低于IP20。
3.2 嚴禁外殼(含防護罩)及散熱片采用鋁等輕金屬材質。
3.3 應明確永磁體與導磁體的氣隙,并采取措施防止金屬顆粒物從氣隙中穿過。
3.4 產品使用中,應確保機座或防護罩等可靠接地。
3.5 對于礦用限矩型磁力偶合器,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1)在額定工況和出現最大滑差時的表面最高溫度不超過150℃。
(2)應具備機械保護,以及溫度或滑差超限保護。當機械保護動作時,永磁體和導磁體應可靠脫開;當溫度異常或堵轉時,應能立即切斷電機電源,并保證永磁體和導磁體可靠脫開。
3.6 對于礦用調速型磁力偶合器,還應滿足以下要求:
(1)在額定工況和出現最大滑差時,永磁體和導磁體之間在最小氣隙狀態下表面溫度不超過150℃。
(2)應具有溫度和滑差超限保護裝置。保護裝置相互獨立,且應有不同的執行機構;當溫度異常或堵轉時,應能立即切斷電機電源,同時永磁體和導磁體應可靠脫開。
4. 其它
4.1 產品設計計算書中應明確磁力偶合器永磁體安裝和連接軸等旋轉體結構強度計算。
4.2產品說明書應明確產品適用條件。鑒于產品的特殊性,先在條件簡單、安全性較高的地點試用,逐步推廣使用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