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員工安全生產的權益
每位煤礦員工,不僅有法律賦予的權力,同時要依法履行自己的義務。
1、煤業公司應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
2、煤業公司必須對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和崗前職業技能培訓。
3、煤業公司必須為員工提供符合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4、班前會不講安全,開工前不對作業場所進行“四位一體”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員工有權拒絕作業。
5、員工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建議、批評、控告。
6、員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拒絕違章指揮。
7、工作地點出現險情時,員工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撤到安全地點,險情未得到處理,不能保證安全,員工有權拒絕作業。
8、煤業公司必須依法為員工繳納保險費。
9、員工發生工傷時,有權獲得救治,并享有工傷、醫療待遇。
10、員工維護正當權益,不影響報酬。(或工資待遇)
11、員工享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益。
二、員工安全生產的義務
1、員工在上崗前,應與煤業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2、員工應接受煤業公司的安全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
3、員工下井作業時,要按規定佩帶和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
4、員工要自覺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煤業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5、員工要自覺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不違章作業。
6、員工要正確地使用生產工具,愛護生產設備、設施。
7、作業現場進行“四位一體”安全檢查時,員工要積極配合。
8、員工在進入工作現場和工作中要有自我保安意識和自我保安技能。
9、在任何場合,要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
10、從事特殊工種的工作人員要持證上崗。
11、員工要自覺熟悉井下避災路線,當發生生產事故時,員工要有組織地參加搶險救災,并能從避災路線安全撤出。
12、員工要自覺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所規定的其他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