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礦井發生事故后,災區偵察工作是救災指揮部制定合理正確的救災方案的前提保證,也是為事故調查提供第一手資料的一項重要工作?!兜V山救護規程》(以下簡稱《規程》)礦山事故應急救援一般規定中要求:救護隊到達事故礦井后,救護人員應立即做好戰前檢查,按事故類別整理好所需裝備,做好救護準備,根據救援指揮部命令組織災區偵察、制定救護方案、實施救護(《規程》9.1.2.5);救護偵察時,應探明事故類別、范圍、遇險遇難人員數量和位置,以及通風、瓦斯、粉塵、有毒有害氣體、溫度等情況。中隊或以上指揮員應親自組織和參加偵察工作(《規程》9.4.10)。礦山救護工作者對如何做好災區偵察工作都有各自的經驗和體會,筆者根據《規程》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人的工作經驗,在此粗淺地對災區偵察工作談談自己的體會,與同行交流,不當之處,請予指正。
一、 偵察前明確任務、嚴密組織、精心準備、合理分工
1、明確任務
處理事故僅僅領隊指揮員明確任務是遠遠不夠的,讓所有參與偵察的人員和待機小隊每個戰斗員都明確偵察任務的重點是什么是指揮員必須做到的工作,并應告知參與偵察人員安全注意事項、遇到緊急情況時應采取的措施等。要讓每位參與偵察人員清楚事故發生時間,事故類別,波及范圍,目前事故可能發展到什么程度,尚在災區人員數量,并對照礦井通風系統圖指出遇險人員大致位置,井下基地位置,事故區域通風、瓦斯、粉塵、溫度、巷道支護及斷面、機械設備及現場救援器材種類、數量,以及礦山救護隊到達前現場工作人員采取的措施以及其他救護隊可能到達的時間,偵察的主要任務等情況。指揮員在布置完偵察任務后,要檢查隊員對偵察任務的理解程度,指戰員只有了解這些基本情況和明確了任務,才能有一個穩定的心理狀態,才能有的放矢,才能對偵察中的突發因素采取正確的防范和處理措施。
2、嚴密組織
在明確偵察任務和了解事故區域的基本情況后,救護隊要制定自己的行動路線、行動計劃和安全措施。
2.1行動路線是指救護隊進入災區和退出災區的所經路線。行動路線一定要選擇與災區最近的新鮮風流巷道進入,同時應考慮遇險人員最多和最有存活希望遇險人員的地點,行進巷道的狀況和特征也是要考慮的重要因素。指揮員還要在圖紙上標明小隊行進的方向、經過時間,并向偵察和待機小隊講清楚,確定行動路線時還要考慮到如果退路被堵時應采取的措施。返回時應按原路返回。如果不按原路返回,應經布置偵察任務的指揮員同意。
2.2行動計劃是指救護隊進入災區偵察或作業時應采取的行動準則和事故應急救援措施。偵察時行動計劃的內容應有:
(1) 探明事故的性質、大小和波及范圍。
(2) 確定需要檢測的地點,檢查內容包括通風、有毒有害氣體含量(全斷面檢測)、溫度、頂板、巷道支護等情況,并做好記錄。
(3) 行進中發現明火應采取有效的手段及時撲滅,未撲滅禁止冒然繼續偵察,防止退路被斷,在只有一條退路時更應該注意此點。
(4)發現遇險人員要積極進行搶救,為其配用防護裝備和進行其它處理,并安慰遇險人員,使其心理狀態趨于穩定,同時對于能夠進行交流的,應即時向其了解事故發生時的具體情況,特別是其他遇險人員的所在位置,一旦位置確定,指揮員應視情況確定是否有能力對其他遇險人員進行救助,如無能力,應立即將遇險人員救出災區,并應請求待機小隊進入支援, 協同救助其他遇險人員。
(5) 必須攜帶必要的裝備,如探險繩、探險棍、備用呼吸器、隔絕式自救器、緊急呼救器等裝備。
(6) 視線不清時可用探險棍探測前進,隊員之間要用聯絡繩聯結,并注意行進速度。
(7) 在巷道交叉口要設明顯的路標(如礦燈、災區指路器或堆放煤塊、矸石等),防止返回時走錯路線。
(8) 搜尋遇險遇難人員時,小隊隊形應與巷道中線斜交式前進。
(9) 在窒息區作業時,任何情況下,嚴禁指戰員單獨行動,佩用負壓呼吸器時嚴禁通過口具或摘掉口具講話。隊員必須保持在彼此能看到和聽到音響信號的范圍內。
(10) 做到有巷必探,有巷必查,偵察過的巷道要留有明顯標志,防止返回時走錯路線,特別是避免了重復偵察。
(11) 根據災區的情況,對災情要做進一步分析,對次生災變要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和有具體的應急措施。
(12) 前進中因冒頂受阻,應視扒開通道的時間和周圍支護情況,決定是否另選通路。如果是唯一通道,應立即進行處理。
(13) 在偵察過程中,如有隊員,哪怕是一名隊員身體不適或氧氣呼吸器發生故障難以排除時,全小隊都必須立即撤離災區。
(14) 指揮員要經常了解隊員的氧氣壓力,并根據氧氣壓力最低的1名隊員來確定整個小隊的返回時間。
(15) 同待機小隊約定好返回的時間。
2.3安全措施是指救護隊進入災區偵察或作業時的保證救護人員安全的行動規范和安全注意事項。偵察時安全措施的內容應有:
(1) 認真仔細做好戰前檢查工作,確保儀器、裝備的完好性。
(2) 儀器、裝備的使用要規范,特別是瓦斯機的使用,并采集氣樣帶回分析。
(3) 滅火時,滅火方法和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應合理正確。
(4) 搶救人員時的方法、措施應得當,防止對傷員造成二次傷害。
(5) 在行進中時要注意暗井、溜煤眼、淤泥和巷道支護等情況,對于這些地點,在偵察前就應向有關人員詳細了解。
(6) 進入災區時,小隊長在隊伍之前,副小隊長在隊伍之后,返回時與此相反,并要確定隊員與隊員之間的位置。
(7) 進入災區后,應保持與待機小隊的不斷聯系,并及時將偵察到的各種情況以及小隊的狀況報告井下基地指揮員。
(8) 遇有高溫、塌冒、爆炸、水淹等危險的災區,指揮員只有在救人的情況下,才有權決定小隊進入。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保證小隊在災區的安全。
(9) 在遠距離或復雜巷道中進行偵察時,可組織幾個小隊分區段進行察。
(10) 小隊乘電機車進入窒息區時,其返回所需時間應按步行所需時間計算。
(11) 在不能確認某區域有無有害氣體情況時,應提前將氧氣呼吸器佩用好。
(12) 偵察小隊沒有在規定的時間內返回,待機小隊應立即進入災區接應。
3、精心準備
針對偵察任務,要做好人力和物力的準備,所有偵察的準備工作一定要認真、負責、仔細、周全,包括安全措施。偵察小隊人數不能少于6人,如果任務不清及感到人力、物力、時間不足,領隊指揮員應提出自己的意見。確保偵察小隊所需要的器材充足,并給偵察小隊以足夠的準備時間。對偵察小隊必須攜帶的儀器、裝備要逐件進行清點,并檢查其完好性。這樣的清點和檢查工作至少要有兩次,第一次是在地面基地下井前進行,第二次是在井下基地進入災區前進行,如此可以最大程度地確保偵察小隊帶入災區的儀器、裝備完好性達到100%。既然是偵察所需的儀器、裝備,那么它們就是偵察小隊進入災區后作業和生命的保障,所以其完好性一定要達到100%,
4、合理分工
偵察所需的儀器裝備器材必須根據偵察人員的個人技術業務水平、身體素質進行合理分工。這里說的合理分工,一是攜帶,二是操作,如工具要安排身體素質好的隊員攜帶,瓦斯機、一氧化碳檢定器、數字儀器等檢測儀器要安排個人技術和視力好的隊員檢測等等。每件儀器、裝備必須要有人負責帶入災區和帶出災區,并指派專人做好各種檢測數據的記錄。即事事要有專人負責,這樣使儀器、裝備既容易保管和正確使用,不易丟失、檢測準確,又使進入災區的工作有條不紊,有步驟,有組織開展,避免在工作中造成紕漏。
二、 偵察中要審時度勢、機智靈活、沉著應戰
領隊指揮員是完成災區偵察任務的關鍵人物。領隊指揮員必須要有一個清醒的頭腦,要有應付突發性情況的應變能力,對災情的發展能做出正確的判斷,冷靜地、靈活地根據《規程》規定和行動計劃解決偵察中遇到的各種問題。他一方面要帶領小隊按救護隊行動計劃進行偵察作業,同時還要時刻注意觀察災區內災情,針對災情的變化隨時調整救護隊的行動計劃,確定下一步的行動。另一方面還要及時掌握隊員的身體狀況和任務完成情況,及時協調隊員之間的工作,確保偵察任務的順利完成。而作為隊員,在災區的一切行動要聽從指揮,認真仔細地完成指揮員安排給自己的每項工作,并嚴格遵守安全措施,同時默契配合隊友的工作,發現問題和身體有異常的要及時匯報領隊指揮員,確保圓滿完成偵察任務。
三、 做好偵察后的講評和資料保存工作
偵察結束后要詳細填寫偵察記錄,并如實地匯報給指揮部。領隊指揮員要組織隊員對偵察工作中取得的成績和存在的問題進行講評,從個人到集體的表現、從任務的完成情況、從出動、作戰方案制定到偵察全過程,系統地來進行講評,從中總結經驗和教訓,并作為資料保存,以利于大家相互學習交流,達到共同提高目的。每次處理完事故,如果不認真進行總結和分析,找不出經驗和教訓,在下一次處理事故中不能避免同樣的問題出現,不能把好的經驗和教訓予以傳承,那么再成功的事故處理也都等于失敗。筆者認為,講評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也是事故處理的一部分,其意義和重要性不亞于事故處理的過程,而就其作用來說,甚至比事故處理還重要,因為我們與事故作斗爭的過程,就是不斷總結經驗和吸取教訓的過程,通過經驗和教訓的積累,會使我們應急救援能力更加鞏固和得到增強,使我們的救護技巧更加成熟。
四、結論
礦山事故災區偵察工作是開展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一步,它不僅有很大危險性和復雜性,而且對下一步全面展開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起著至關重要作用。災區偵察工作涉及方面廣,而且災區情況會隨時發生不可預料,甚至難以控制的變化。我們應根據不同的事故,有側重地進行偵察,它沒有一定的格式,但其程序卻基本不變,目的性很強,就是要真實地了解到災區內的現實情況。因此,我們要做好災區偵察工作的每一項工作,這樣既能安全迅速有效地控制和消滅事故,又能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安全救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