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信息報告與通知
礦調度室值班電話為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發生后,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調度員接到電話后,迅速向礦值班領導匯報同時按照本應急預案“事故電話通知順序”和“應急救援總指揮部成員通訊錄”通知有關人員立即到礦調度室待命。
2、信息上報
1)事故發生后,現在人員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上報礦調度室,調度室按照有關規定逐級上報。
2)礦生產技術部門(調度室)應在事故發生后12小時內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a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b事故發生的類型;c事故的簡要經過、遇險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d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e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并附示意圖;f需要有關部門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g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3、信息傳遞
1)礦調度室接到電話后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匯報,值班領導及時向礦第一負責人匯報事故情況,礦第一負責人應針對事故的具體類型、危害程度進行匯報,并根據事故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判斷是否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救援預案。
2)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及安全監督部門事故前監督檢查的有關資料,為應急救援指揮部研究制訂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4、 響應分級
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總指揮接到匯報后,參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低限標準”,迅速作出判斷,確定警報和響應級別。如果事故較小,不足以啟動礦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則發出“預警”警報,密切關注事態發展變化;如果事故較大,預計事故單位難以控制,則立即發出“現場應急”警報,決定成立應急救援現場總指揮部,下達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的命令。
5、響應程序
1)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后,總指揮應立即發布命令,按“安全事故電話通知順序”,通知總指揮部成員和各專業組人員立即到調度室集合,通知有關搶救搶險隊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
2)總指揮部全體成員接到通知后迅速趕到調度室,聽取事故簡單情況介紹,接受總指揮命令,分頭開始行動。
3)應急啟動后,要求盡快做到應急救援人員到位,開通信息與通訊網絡,調配救援所需的應急資源,派出現場指揮協調人員和專家技術組趕赴事故現場。如需緊急疏散或轉移人員,報警通知企業員工家屬(可采用“緊急廣播”與“警笛”等方式相結合)。
6、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煤礦企業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各部門單位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1)礦值班調度員在接到現場人員匯報發生事故的電話后,必須問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等基本情況,做好詳細記錄,迅速向礦值班領導匯報,由值班領導安排值班調度員立即將事故發生的性質、地點電話通知受威脅區域的工人按照指定的避災路線撤退到安全地點,進行緊急避險。
2)礦主要負責人到達調度室聽取事故匯報后,立即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礦主要負責人任總指揮,總工程師及各分管領導任副總指揮,各專業副總工程師、有關科室及各隊負責人為成員,由總指揮明確指揮部每一位成員工作職責和任務。在主要負責人未到之前,由值班領導負責指揮。
3)根據從現場掌握的各種情況和信息指揮部分析決定內容:事故的性質、現場破壞程度,是否會發生爆炸,可能影響的范圍;決定如何盡快撤出人員;盡快通知有關人員或單位參加救災,制訂搶險救災具體方案,超出礦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救援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救援預案。
4)救護隊到達后立即探明事故地點、范圍和性質,按救災方案部署搶救人員。礦兼職救護隊及搶險隊伍隨時作好戰斗準備,服從指揮部的指揮和安排。
5)為確保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現場情況需要,指揮部可下設協調指揮小組,技術資料組、后勤組和現場工作組,指揮部實行全天24小時工作制,對制定的災害處理措施,做到有安排、有落實、有監督、有匯報,以保障災害處理工作的有序進行。
6)井下發生事故時,如條件允許,可在井下安全地點設立井下救護基地,指揮部指定專業人員擔任井下救護基地指揮,救護隊長為副指揮,根據指揮部命令組織救護隊員進入災區引導人員撤退、救護傷員,指揮現場工人向井上運送傷員和救災材料,并及時向地面指揮部匯報災區情況,救災過程出現反復或災情擴大時,果斷投入二線、三線力量搶險救災。
7)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出現急劇惡化的特殊險情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7、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8、 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1)事故類型、性質、波及范圍
2)事故造成的傷亡情況、財產損失情況
3)事故結束后現場的恢復情況
事故單位要大力配合好各級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組織的事故調查工作,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
9、事故調總結報告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1)發生事故的基本情況
2)調查中查明的事實
3)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據
4)發展過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分析、評價
5)采取的主要應急響應措施及其有效性
6)事故結論
7)事故責任人及其處理意見
8)各種必要的附件
9)調查中尚未解決的問題
10)經驗教訓和安全建議
10、信息發布
堅持及時主動、準確把握、正確引導、講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紀律、嚴格把關的原則,按有關規定,由指揮部提出新聞信息報導意見同意后,統一對外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