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條件
礦井不應存在以下情況:
發生爆破死亡事故、其他死亡事故和重大涉險事故
二、基本要求
⒈ 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
⑴ 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門人員負責煤炭生產各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員數量滿足日常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
⑵ 安全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符合準入要求。
⒉ 安全規章制度
⑴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⑵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以正式文件發布,并結合實際適時修訂。
⒊ 安全費用提取及使用
⑴ 執行國家有關安全費用提取使用規定,落實安全投入保障及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制度;
⑵ 制定安全費用年度使用計劃,按標準及時、足額提取,并按照規定使用范圍支出,做到專戶存儲、專款專用;
⑶ 建立安全費用項目管理臺賬,做到賬目、項目相符,項目完成進行驗收,并有驗收記錄。
⒋ 隱患排查與治理
⑴ 煤礦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
⑵ 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按照等級和類別進行登記建檔,臺賬和重大安全生產隱患信息檔案,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實現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
⒌ 安全生產技術管理
⑴ 煤礦建立健全以總工程師為首的安全技術管理體系,按規定配備相應的副總工程師和專業技術人員;
⑵ 建立健全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⑶ 煤礦生產應有批準的設計,各類工程施工前應有批準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并建立作業規程信息化管理體系
⑷ 規范技術資料檔案管理,準確、及時填繪反映礦井實際情況的圖紙資料。
⒍ 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
⑴ 設置教育培訓機構,建立健全制度,具備滿足教育培訓要求的師資、場所、裝備等;不具備培訓條件的煤礦,應與具備資質的培訓機構簽訂委托教育培訓協議;
⑵ 煤礦從業人員按照規定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應按規定參加培(復)訓,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⒎ 區隊班組建設
區隊、班組管理制度健全,特種作業人員配備合理、齊全。
⒏ 安全事故及信息檔案管理
⑴ 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完善安全信息管理機構和制度,做好執行情況的檢查評估工作;
⑵ 建立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分析、歸檔等制度與臺賬;
⑶ 建立安全質量標準化信息管理系,及時掌握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動態信息,提高考證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⒐ 安全文化建設
安全理念與目標、安全責任制內容齊全、清晰明確,定期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文化宣傳教育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