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條件
⒈ 建設項目符合集團公司《關于進一步加強基本建設管理的通知》(陜煤化司發〔2013〕101號),列入集團公司當年投資計劃和基本建設計劃。
2. 建設項目開工前開工報告必須經集團公司批復。
3. 建設項目施工、監理和設計單位必須具備規定資質。施工單位取得國家頒發的建筑企業二級以上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嚴格按資質等級許可范圍承建相應煤礦建設項目。承接高瓦斯、煤與瓦斯突出、水文地質類型復雜和極復雜的礦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斜井垂深大于200米或斜井長度大于1000米工程的施工單位,必須具有一級及以上礦山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同時具有相應的煤礦建設工程施工業績。
4. 煤炭建設杜絕死亡和重大涉險事故,地面建設杜絕重傷事故。
二、基本要求
1. 機構設置與人員配備
⑴ 建設、施工單位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門人員負責煤礦基建過程的安全管理工作,人員數量滿足日常安全監管工作的需要;
⑵ 安全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符合準入要求。
2. 安全規章制度
⑴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⑵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以正式文件發布,并結合實際適時修訂。
3. 隱患排查與治理
⑴ 煤礦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全面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工作;
⑵ 建立隱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統,按照等級和類別進行登記建檔,實現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閉環管理。
4. 安全技術管理
⑴ 建立健全以總工程師為首的安全技術管理體系,按規定配備相應的副總工程師和專業技術人員;
⑵ 建立健全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⑶ 煤礦建設項目有關設計、評價等技術文件按照項目建設安全管理要求取得集團批復。
⑷ 各類工程施工前有批準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審批、貫徹符合要求,并建立作業規程信息化管理系統。
⑸ 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職業病防護設施符合“三同時”要求,與煤礦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創造條件超前施工、超前投入使用。
⑹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的規定編制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并按規定組織實施、培訓、演練等。
⑴ 規范技術資料檔案管理,準確、及時填繪反映礦井實際情況的圖紙資料。
5. 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
⑴ 不具備培訓條件時,應與具備資質的培訓機構簽訂委托教育培訓協議;
⑵ 煤礦從業人員按照規定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三項崗位”人員應按規定參加培(復)訓,并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⒍ 安全事故及信息檔案管理
⑴ 及時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完善安全信息管理機構和制度,做好執行情況的檢查評估工作;
⑵ 建立各類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分析、歸檔等制度與臺賬;
⑶ 建立安全質量標準化信息管理體系,及時掌握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的動態信息,提高考評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
7. 安全現場管理
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加強施工各環節過程的安全質量控制,重點突出爆破、防治水、一通三防、機電設備、頂板和文明施工管理,杜絕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三、評分方法
按表8-2評分,總分為100分。各小項分數扣完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