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大隱患
1、斜巷裝備與安全保護裝置不齊全可靠,未按規定數量裝備的。
二、主要隱患
1、主鉤、保險鉤沒有使用合格的雞嘴鉤,或配套的馬蹬,或繩頭不合格。
2、運輸設備的各種連接裝置(環、鏈、銷、繩)使用不符合規定或磨損超過。
三、一般隱患
1、跑車防護裝置等斜巷安全裝置和設施、信號系統、連接裝置、保險繩或鉤頭不完好仍發信號開車的。
2、出現緊急情況未及時發送停車信號。
3、未按規定使用保險繩、勾頭、馬鐙連接的。
4、人員頭部和身子伸入兩車之間摘掛勾頭的。
5、車輛運行過程中摘掛勾頭的。
6、從兩車之間或車輛下方通過串車的。
7、在下滑板車場用主勾頭帶車的。
8、走勾時上、下滑板不設警戒;中間甩道不設警示信號或警示紅燈的。
9、下滑板信號或安全門操作機構未放入躲避洞就發信號走勾的。
10、保險繩掛設不規范的。
11、掛鉤工和電絞司機相互兼任的。
12、走勾信號發出后人員未進入躲避硐室。
13、無措施運送“四超”車輛的。
14、違反“六不掛”規定掛鉤的。
15、未按規定使用安全設施的。
16、在斜巷中摘掛勾、裝卸材料不采取安全措施的。
17、誤發開車信號。
18、上滑板阻車器、安全門或連鎖檔欄未處于常閉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