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事故的危害盡管巨大,但只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安全操作規程,瓦斯事故是可以避免的。
主要做法包括:
一、貫徹有關法律法規,嚴格開展安全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二、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提高煤礦所有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技能水平。煤礦礦長在依法取得礦長安全資格證、礦長資格證后方可任職。煤礦企業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具備資質的煤礦安全培訓機構組織的安全作業培訓,經省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三、防治瓦斯積聚。加強通風是為了有效、持續、穩定地向井下用風地點提供新鮮風流,把瓦斯濃度稀釋到《煤礦安全規程》允許的范圍以內。主要方法有:采用機械式通風,建立合理的通風系統,實行分區通風;按規定選定適當的風速,合理分配風量,禁止無風、微風作業;掘進工作面應采用全風壓通風的局部通風機通風,局部通風機不準抽循環風;凡瓦斯礦井都應采取抽出式通風;臨時停工的巷道不準停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