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面風流中瓦斯濃度超過l%時,嚴禁打眼。
2、每班使用前,仔細檢查煤電鉆的綜合保護裝置,進行一次跳閘試驗,嚴禁拆悼插件板,甩掉其綜合保護裝置。
3、試運轉。先空載起動,運轉2一3min,檢查主軸旋轉方向是否正確 (順時針),如反轉,需切斷電源,調換相位。
4、電鉆電纜長度須符合實際需要,不得隨意接長;若需要接長,則接頭必須嚴密結實,杜絕“羊尾巴、雞爪子、明接頭”。
5、必須濕式汀眼,嚴禁干打眼。
6、扶鉆人員,必須避開眼口方向,兩腳前后分開踩在實底上。
7、打眼時不得猛推和肩扛。
8、突然停風、停水、停電時,必須停止打眼,撤出作業地點。
9、打眼過程中,打眼工要來回竄動鉆桿、排粉,防止斷桿傷人和卡鉆事故。
10、供水壓力不得大于0.15MPa,如漏水,應及時處理。
11、開眼時,手扶釬桿處要配釬子套,嚴禁戴手套;要圍好毛巾,系好衣扣和袖口,防止被纏繞。
12、電鉆要勻速推進,不要用力過猛,禁止過負荷運轉,以免燒壞電機;連續使用3Omin后,應暫停鉆迸,進行降溫,使電機溫升不超過5O℃。
13、發現電鉆有異響,應立即停止鉆進,找電工檢查修理。禁止帶電或正在操作時檢查電纜和電鉆。
14、打眼時發現有出水異狀,溫度忽高忽低,有明顯瓦斯涌出,煤體松散等情況,應停止工作(不要拔出鉆桿),向上級匯報。
15、鉆眼結束后,先切斷電源,再將電纜和供水膠管盤好。并與電鉆放置在安全地點。嚴禁用電纜拖電鉆和將電纜在尖銳物體上摩擦、纏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