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總體穩定好轉,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同比分別下降19.2%、16.5%。但四月份以來,連續發生6起較大以上透水事故,61人死亡或被困井下,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這6起事故分別是:4月6日,吉林省吉林市蛟河市豐興煤礦發生透水事故,12人死亡;4月10日,中煤集團大屯公司孔莊煤礦發生透水事故,4人死亡;4月13日,山西省長治市善福聯營煤礦發生透水事故,11人死亡;4月14日,河南煤層氣公司平頂山裕隆源通煤業公司發生透水事故,9人死亡;4月26日,貴州省銅仁市沿河縣新生煤礦發生透水事故,2人死亡、9人被困井下; 黑龍江省鶴崗市峻源二礦發生透水事故, 9人死亡,5人被困井下。
近期煤礦透水事故多發的原因主要有:一是部分煤礦企業安全防范意識不強,重生產、輕安全。如豐興煤礦明知存在老采空區積水,未采取相關措施治理,急于組織生產,導致事故發生;二是防治水措施落實不到位,沒有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近期發生透水事故的礦井均未按照《煤礦防治水規定》采取探放水措施,導致掘進工作面與廢棄井或采空區老塘水連通,釀成透水事故;三是現場安全管理不嚴格,部分煤礦領導干部未按要求下井帶班,透水發生后不能及時組織人員撤離,造成人員傷亡;四是部分煤礦非法違法組織生產。如山西長治善福聯營煤礦在安全生產許可證已被注銷的情況下仍擅自組織非法生產,導致事故發生,且遲報事故并蓄意隱瞞死亡人數。
針對近期水害事故多發勢頭,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防范措施,加大水害防治工作力度,嚴格落實《煤礦防治水規定》,加強礦井水文地質等基礎工作,消除水害事故隱患,強化安全監管監察,堅決防范煤礦透水事故發生。同時建議進一步加強煤礦水害防治工作體系建設,強化對煤礦水害防治工作的組織推動和綜合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