礦山傷亡事故的原因較復雜,涉及面很廣。總的來說是由于人為的、技術的、物質的及管理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具體講,有如下幾方面的原因:
(1) 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
(2) 安全教育培訓不夠,缺乏基本的安全生產常識,不懂操作技術知識,缺乏識別事故隱患征兆的能力;
(3) 身體不適,精神不好或過于疲勞,精神不集中等;
(4) 工作環境惡劣,作業條件差;
(5) 作業方法不安全、勞動組織不合理;
(6) 沒有安全操作規程或不完善;
(7) 沒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不健全;
(8) 貫徹、執行各種規章制度不力;
(9) 安全防護、保險、信號等安全裝置缺乏或失靈;
(10) 設備及其附件陳舊、破損,處于不安全狀態運轉;
(11) 個體防護用品缺乏或使用不當;
(12) 安全檢查制度不嚴,對不安全因素和查出的問題整改不力;
(13) 其它原因。
礦山安全,不同的礦有不同的內容,也應有不同的措施。概括來說,應重視以下幾個方面的安全:采場頂板、井巷施工、爆破工程、礦山電氣、礦井瓦斯及煤塵、礦井火災、礦井水災、運輸與提升、礦井通風與防塵以及露天礦邊坡等,須視具體情況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