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通風分為利用礦井總負壓通風和利用局部通風機通風兩種。由于利用礦井總負壓通風有效距離較短,所以掘進工作面常采用利用局部通風機通風。但利用局部通風機進行局部通風,與礦井總負壓通風相比,穩(wěn)定性和安全性都較差;另外局部通風機一般都安放在巷道內,沒有專用硐室,很難避免因車輛等的碰撞或人為的隨意觸動而停風,從而引發(fā)瓦斯積聚和缺氧窒息事故。因此,煤礦在安全生產過程中應加強局部通風機通風管理,嚴格執(zhí)行有關的規(guī)章制度,建立健全必要的瓦斯檢查和局部通風機管理的崗位責任制,把責任層層落實到人。
局部通風機通風管理中應著重遵循的幾個規(guī)定:
(一)局部通風機機體要完好,高壓部位不漏風。局部通風機安裝時必須墊高0.3米以上(以軌面算起)并安裝牢固。同時必須由指定人員負責管理,保證正常運轉。
(二)應采用抗靜電、阻燃風筒。風筒吊掛平直無死彎,逢環(huán)必掛,缺環(huán)必補,發(fā)現(xiàn)破口及時縫補或替換。風筒拐彎處要設彎頭,不要拐死彎,異徑風筒接頭要用過渡節(jié),先大后小,不要花接。
(三)壓入式局部通風機和啟動裝置,應安裝在進風巷道中,距掘進巷道回風口不小于10米,以免發(fā)生循環(huán)風;全風壓供給該處的風量應大于局部通風機的吸入風量。
(四)正壓風筒末端要直對工作面,在巖巷掘進時風筒口距工作面迎頭不超過10米,在煤巷掘進時風筒口距工作面迎頭不超過6米;負壓局部通風機排風筒出風口應順入回風巷10米以上。
(五)不能使用3臺以上(含3臺)的局部通風機同時向1個掘進工作面供風。不得使用1臺局部通風機同時向2個作業(yè)的掘進工作面供風。
(六)使用局部通風機通風的掘進工作面,不得停風,嚴禁無風作業(yè);因檢修、停電等原因停風時,必須撤出人員,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礦調度室(值班室)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