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鉆探水前,應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探水前應加固探水地點附近的巷道支架,背好頂幫,并在工作面迎頭打好堅固的立柱和攔板,清理巷道,挖好排水溝;在打鉆地點或其附近安設專用電話,并與受水害威脅的相鄰地點有信號聯系,一旦透水可立即通知有關人員撤離危險區。
(2)在預計水壓較大地點探水時,必須先安好孔口管和控制閘閥。孔口管與孔壁之間,必須灌注水泥漿固定,并進行耐壓試驗,達到能承受設計壓力后,方準繼續鉆進。特別危險的地區,還應預先采取開掘安全躲避洞,規定撤火的避災路線等安全措施。
(3)鉆進時,應注意鉆孔情況,如發現煤巖松軟、片幫、來壓或鉆孔中的水壓、水量突然增大,以及有頂鉆等異狀時,必須停止鉆進,進行檢查,監視水情,并報告礦調度室。嚴禁移動或拔出鉆桿。如果發現情況危急時,必須立即撤出所有受水威脅地區的人員,然后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4)鉆孔接近老空,預計可能有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涌出時,必須有瓦斯檢查員或礦山救護隊員在現場值班,檢查空氣成分。如果瓦斯或其它有害氣體超過允許濃度時,必須立即停止打鉆,切斷電源,撤出人員,并報告調度室,采取措施,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