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開車應嚴格執行崗位操作規程。
2.較大系統開車必須編制開車方案(包括應急事故救援預案)并嚴格執行
3.開車方案經過認證,有相關手續。
4.開車前應嚴格下列各檢查
(1)確認水、電、汽(氣)符合開車要求,各種原料、材料、輔助材料的供應齊備;檢查自動控制能否正常運行,工藝參數應在規定范圍內。
(2)閥門開閉狀態及盲板抽堵情況,自動和手動閥門是否在要求的狀態,保證裝置流程暢通,各種機電設備及電器儀表等均處在完好狀態。
(3)保溫、保壓及清洗的設備要符合開車要求,必要時應重新置換、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4)確保安全、消防設施完好,通訊聯絡暢通,并通知消防、醫療衛生等有關部門。
(5)各項檢查合格后,按規定辦理開車操作票。投料前必須進行分析驗證。
(6)加熱、冷卻、通風、氮氣置換等系統無故障;檢查設備的清洗置換情況。
5.危險性較大的生產裝置開車,相關部門人員應到現場消防車、救護車處于備防狀態。
6.開車過程中應嚴格按開車方案中的步驟進行,嚴格遵守升降溫、升降壓和加減負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7.開車過程中要嚴密注意工藝的變化和設備的運行,發現異常現象應及時處理,緊急時應終止開車,嚴禁強行開車。
8.開車過程中應保持與有關崗位和部門之間的聯絡。
9.必要時停止一切檢修作業,無關人員不準進入開車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