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結廠危險作業項目登記表 | |||||
單位(簽章):燒結廠 | |||||
危險作業 名稱 | 燒結車間挖配料礦槽粘結料作業 | 級別 | 車間級 | ||
事故類別 | 物料坍塌、打擊 | 所在單位 | 燒結車間 | ||
序號 | 主要危險因素 | 控制措施內容 | |||
1 | 作業前未制定作業方案盲目作業; | 清理礦槽粘結料作業前,制定好危險作業方案,報審批后嚴格按方案執行; | |||
2 | 礦槽崗位上下設備未停電冒險作業或槽上小車未定位而傷人; | 辦理相關停電手續,應有遮擋防護設施 | |||
3 | 作業前工具不全或未確認; | 必須聯系確認到位,并在被挖礦槽上插紅旗或掛紅燈信號,確認工具完好牢靠; | |||
4 | 進槽作業未確認空氣炮是否停電、是否蓬槽,會出現物料坍塌事故; | 進槽前必須檢查確認水閥、風閥已關閉,空氣炮已停電; | |||
5 | 槽內有人作業,槽外用大錘敲打,會發生物料坍塌; | 槽內有人嚴禁用大錘敲打,先固定好梯子和鋪好墊板,掛好安全帶且垂直下落距離應小于等于1.5米; | |||
6 | 軟梯或竹梯固定不牢、未按要求佩掛安全帶、安全繩,清料方式不正確易造成墜落傷人; | 必須從上至下逐層挖料,每次挖料層高不超過1米,需轉走松料時,人員、工具必須撤出,嚴禁邊轉邊挖,槽內有人作業時,禁止在槽外壁敲打; | |||
7 | 作業中使用臨時照明燈不規范; | 佩戴好必備的勞動保護用品,作業中站位合理,移動照明必須是安全燈; | |||
8 | 無人專人監護指揮,作業人員安排不合理。 | 指派專人現場統一指揮,做好安全監護,合理組織人員輪班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