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煤機割煤時,下滾筒割頂煤,上滾筒割底煤。層位開采及采高要求依據作業規程規定執行。嚴禁工作面過高或者過低開采。
2.每刀截深根據作業規程規定執行,一般為900mm。
3.工作面煤壁割成直線,頂底板割平。
4.不得留頂煤,傘檐厚度不得超過采煤質量標準化規定(中厚煤層,傘檐長度超過1米時,其最大突出部分不超過200mm;傘檐長度在1米以下時,傘檐最突出部分不超過250mm)。
5.嚴格控制采煤機行走速度,嚴格執行作業規程規定。
6.割煤過程中,主、副采煤機司機作業時必須在架間行走,與前后滾筒保持平行,以便隨時觀察煤壁及刮板機情況。
7.作業時前后采煤機司機隨時保持聯絡,協調作業。作業時時刻注意采煤機運行時的聲音,有異常聲響時立即停機處理。
8.采用刮板機機尾斜切進刀方式,工作面的上口由采煤機自開,斜切進刀段長35m,其中直線段長20m,彎曲段為15m。
9.采煤機距離端頭10個支架時,降低采煤機牽引速度,割機頭、機尾段煤壁,半個滾筒伸入巷道時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