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挖掘機作業施工的安全監理專項措施。
發動機起動后,鏟斗內、臂桿、履帶和機棚上嚴禁站人。工作位置必須平坦穩固,工作前履帶應制動,輪胎式挖掘機應頂好支腿,車身方向應與挖掘工作面延伸方向一致,操作時進鏟不應過深,提斗不得過猛。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夾有石塊的土方時,應將較大石塊和雜物除掉。如果土體挖成懸空狀態而不能自然塌落時,則需用人工處理,嚴禁用鏟斗將懸空土砸下。人工處理時,亦應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對吊桿頂端的滑輪和鋼絲繩進行保養、檢修拆換時,應將鏟斗和吊桿放落地面,然后再進行維修。維修保養中,要注意檢查各部件的可靠性,如有損壞或不安全可靠時,應處理或更換。嚴禁鏟斗從運土車的駕駛室頂上越過。向運土車輛卸土時,應降低鏟斗高度,防止偏載或砸壞車廂。鏟斗運轉范圍內嚴禁站人。
2、推土機作業的安全監理專項措施:
推土機上下坡時,下坡時,宜采用后退下行,嚴禁空檔滑行,必要時可放下刀片作輔助制動,以確保安全。在陡坡、高壩上作業時,必須有專人指揮,嚴禁鏟刀超出邊坡的邊緣。送上終了應先換成倒車檔后再提鏟刀倒車。在垂直邊坡的溝槽作業,其溝槽深度,對大型推土機不得超過)。推土機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機身的孤石或大土塊。推土機在摘卸推土刀片時,必須考慮下次掛裝的方便。摘刀片時,輔助人員應同司機密切配合,抽穿鋼絲時應帶帆布手套,嚴禁將眼睛挨近繩孔窺視。。推土前進必須以相同速度直線行駛,后退時,應分先后,防止互相發生碰撞。用推土機伐除大樹或清除殘墻斷壁時,應提高著力點,防止其上部反向倒下,并應接近和停留在作業的危險范圍之內。
3、 平地機作業的安全監理專項措施:
在公路上行駛時,應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刮刀和松土器應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機側。夜間不宜作業。刮刀的回轉與鏟土角的調整以及向機外傾斜都必須在停機時進行。作業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過大。遇到堅硬土質需要齒耙翻松時,應緩慢下齒。不宜使用齒耙翻松堅硬舊路面。在坡道停放時,應使車頭向下坡方向,并將刀片或松土器壓人土中。
9、 裝載機作業的安全監理專項措施:
起步前應將鏟斗提升到離地面一定距離。作業時應使用低速檔。用高速檔行駛時,不得進行升降和翻轉鏟斗。嚴禁鏟斗載人。行駛道路應平坦,不得在傾斜度超過規定的場地上作業,運送距離不宜過長。鏟斗滿載運送時,鏟斗應保持在低位。在松散不平的場地作業,可將鏟臂放在浮動位置,使鏟斗平穩地推進。如推進阻力過大時,可稍稍提升鏟臂,裝料時鏟斗應從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鏟斗單臂受力。向運輸車輛上卸土時應緩慢,鏟斗應處在合適的高度,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車箱。經常注意機件運轉聲響,發現異響,應立即停車除故障。當發動機不能運轉需要牽引時,應使各轉向油缸能自由動作,以免在牽引中出現事故。
5、汽車作業的安全監理專項措施:
載重汽車必須按規定噸位裝載,不得超載、超高,不得人貨混裝,駕駛室內不得超額坐人。車輛裝土場地必須平整堅實,當用機械裝土時,汽車就位后應拉緊手閘,裝載要均勻,不得偏載。在陡坡、高坡、坑邊或填方邊坡處卸土時,停卸地點必須平整堅實,地面宜有反坡,與邊緣必須保持安全距離;在危險地段卸土,應有專人指揮。公路上行駛必須遵守道路交通規則;運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時,應遵守有關規定,除必要的隨車人員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員。不得在雷雨夜晚運送爆炸物品。在裝有長物件時,如裝運鋼筋、鋼管,必須扎牢,以免下溜傷人,在轉彎時,必須減速,以免長物因轉動半徑過大而出事故。物尾應扎紅布作為示警標志。裝運土石,應裝量適當,特別是在公路和穿過城鎮時,不得下掉土石,污染環境,或造成交通受阻等問題。
自卸汽車除應遵守上述載重汽車的各項規定外,還應遵守以下規定,以保安全:發動機起動后,應檢查起翻裝置,確保可靠、良好;嚴禁在駕駛室外進行操作,翻斗內嚴禁載人。當裝載高度超過車箱欄板時,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緊急制動,起動亦應平穩。卸料起斗時,應檢視上空有無電線,防止刮斷。
6、 壓路機作業中的安全監理專項措施:
必須在壓路機前后,左右無人和障礙物時才能起動。變換壓路機前進后退方向應待滾輪停止后進行。嚴禁利用換向離合器作制動用。壓路機靠近路堤邊緣作業時,應根據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離。碾壓傍山道時,必須由里側向外側碾壓。上坡時變速應在制動后進行,下坡時嚴禁脫檔滑行。兩臺以上壓路機同時作業時,其前后間距不得小于5m;在坡道上縱隊行駛時, 振動壓路機作業時尚應遵守下述規定:起振和停振必須在壓路機行走時進行;在堅硬路面上行走,嚴禁振動。碾壓松軟路基,應先在不振動情況下碾壓二遍,然后再振動碾壓。
換向離合器、起振離合器和制動器的調整,必須在主離合器脫開后進行,不得在急轉彎時用快速檔;嚴禁在未起振情況下調節振動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