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鋒刃工具(如鉆、鑿、斧、刀等),不準插入腰帶上或放在衣服口袋內;運輸或存放時,刃口不準朝上向外。
第二條 使用手錘、榔頭不準帶手套,雙人操作時不準對面站立。
第三條 傳遞工具時,不準上扔下擲。旋轉較大的工具和材料時必須平放,以免傷人。
第四條 工具、器械的安裝,應牢固、松緊適當,防止使用過程中脫落或斷裂。
第五條 使用鋼鋸,安裝鋸條應松緊適度,使用時用力應均勻,不要左右擺動,以防鋸條折斷傷人。
第六條 使用扳手、鉗子時,應進行檢查,活動部件損壞或活動不自如,不準使用,不得用力過猛,不準相互替代,不準加長把柄。
第七條 使用滑車、緊線器,應定期注油,保持活動部位活動自如,不準以小代大或以大代小。昆線器鑰匙(手柄)不準加裝套管或接長。
環(huán)保知識
職業(yè)衛(wèi)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