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藝技術規程、安全技術規程、操作法等沒有做到熟記于心,不允許進行操作。
2 不能正確佩戴或使用勞動保護用品或消防、救護設施,不允許進行操作。
3 未編制應急救援預案和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或預案未演練,不允許組織操作。
4 電儀系統未安裝、調試未合格,不允許操作。
5 指揮和監護人不在場,不允許進行操作。
6 通訊設施未配備,安全保障措施未到位,不允許進行操作。
7 用手轉動個傳動部分的機械是否靈活,有無卡住現象,如有卡澀現象,不需啟動。
8 確認各潤滑部位所注入的潤滑油牌號、數量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不需啟動。
9 皮帶啟動后,如電機電流超高,應立即查明原因并及時處理,如無法處理,應立即停機。
10 皮帶啟動后,如發生異常生音、異常振動、火花、冒煙、異常泄露等異常狀況,應立即停機。
11 觀察各運轉部件有無相蹭現象,如相蹭后要及時停車處理,防止損傷輸送帶。
12 檢查輸送帶有無跑偏現象,如果跑偏量超過帶寬5%應進行調整,如無法調整,停機處理。
13 輸送機運轉過程中,不得對輸送帶、托輥、滾筒進行人工清掃、拆換零部。
14 輸送機運轉過程中,不得隨意觸動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防止意外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