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場所的防護與工業衛生
??????? 1、所有廠房與線路應符合下述要求:
??????? ① 各種工作場所應有良好的通道,并須經常保持整潔、暢通。部件、材料、工具等須排列整齊,不得防礙通道;
??????? ② 在線路兩側存放的物品、工具、材料等,須與線路保持一定的間隔,不得少于1.5米;
??????? ③ 庫內停留的機車,應擰緊手制動機,并應設防溜的止輪器,各盡頭線終端,應有良好的車檔;
??????? ④ 與生產所需要所設的垅、井、池等,應設有圍欄或蓋板,并禁止將油垢、渣漿之類傾泄于地溝人行道上。
??????? ⑤ 檢修地溝,落輪坑等處應設置寬度砂于400mm、厚50mm材質堅實的渡板,并應指定專人保管;
??????? ⑥ 地溝、水井、水池蓋,應以水泥或鋼板制成,如用木質蓋板,其材質和厚度亦應同與上述標準;
??????? ⑦ 廠房及庫內設置的樓梯及高空作業場所,應完整堅固,并須備有拉桿或扶手;
??????? ⑧ 對規定設置消防設備:如水龍帶、消防栓、滅火器必須指定專人保管,并配合有關部門實行定期檢查。
??????? 2、各種機械設備應符合下述要求:
??????? ① 各種機械、設備的設置,應保持相互間或與建筑物間一定的間隔和良好的工作環境;
??????? ② 機械、設備的危險部分,特別是機械上外露的轉動部分,必須安設防護裝置(加防護網、罩、板、柵欄等);
??????? ③ 各種動力機械的防護裝置,不得低于一米;動力轉動裝置的必要場所,亦應實行防護。電動機械或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或其它不帶電的金屬部分,都必須有保護性接地。
??????? 3、工作廠房的通風、排煙、防塵及工作場所的排水應符合下述要求:
??????? ① 工作廠房應保有足夠的自然通風及必要的局部通風、排煙設備,特別在產生高熱、粉塵、有害氣體、強光的工作廠房作業時,與其它工作廠房應盡量實行隔離,并須安設良好的排煙防潮或通風換氣裝置;
??????? ② 室內外下水道應保持經常暢通;庫內線路兩旁地面不得積水;
??????? ③ 廠房內外的地面、地溝、灰坑和落輪坑應完整平坦,檢修地溝底應有排水溝或設有足夠的排水設備,并應經常保持清潔;
??????? ④ 各排水管的口徑及排水設備,應保證在最大工作量時能及時排出污水。
??????? 4、工作場所的照明和電器部分應符合下述要求:
??????? ① 窗戶數量與采光窗的安設應保證工作廠房內部有充足的自然采光面積;
??????? ② 照明裝置和窗戶上的灰塵、污垢應經常擦洗,以保持廠房的照明良好; 廠房的天空玻璃應高防護網,擦洗時須備有各種專用工具,以保證工作的安全;
??????? ③ 移動式的工作燈,其電壓不得超過36伏;燈泡外面并應裝設防護罩;
??????? ④ 電力闡刀應設有保安開關箱和闡盒,開關箱上并應加鎖。手持的電動工具必須有接地線;
??????? ⑤ 各種電器插座應經常保持良好狀態。一切電器動力設備的開關應指定專人負責,未經許可的人員禁止操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