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車吊事故的發生原因主要包括人的因素和設備因素兩個方面,其中人的因素主要是由于管理者或使用者心存僥幸、省事和逆反等心理原因從而產生非理智行為,物的因素主要是由于設備未按要求進行設計、制造、安裝、維修和保養,特別是未按要求進行檢驗,帶"病"運行,從而埋下安全隱患。
占比例較大的隨車吊事故起因主要有:
a、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如超載或未確認吊運物品重量,斜拉斜吊,吊重下站人、吊重捆扎不可靠,吊鉤掛鉤不可靠和操作人員不具備資格等;
b、隨車吊設備安全保護裝置未裝或失效。如起升高度限位器、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吊鉤防脫鉤裝置、運行極限限位器等未裝或失效,設備接地或接零不可靠,漏電保護不可靠等;
c、檢查、檢驗工作未按要求進行。如未建立并執行定期檢查制度(班前檢、周檢和月檢等),未按要求報監督檢驗機構進行驗收檢驗和定期檢驗,導致設備帶"病";
d、檢修作止時無安全監護人員或無警示牌。如相鄰設備運行未監護,地面供電開關未掛警示牌等;
e、使用維修等作止人員未按規定穿戴防護勞保用品;
f、隨車吊安裝或拆卸未按規定程序進行;
g、隨車吊作業時未能保證設備及吊運物品與作業環境中電線的安全距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