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范圍
對機械設備、設施的配備、維護和保養進行控制,確保機械設備、設施的安全使用和安全運轉,使其符合公司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要求。
本程序適用本公司使用的(包括租賃、外協隊自帶的)所有機械設備、設施的控制。
2.相關術語
3.職責
3.1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本程序的編制、修改和實施過程中的監督檢查。
3.2 項目經理部負責編制本項目機械設備使用計劃,負責施工機械設備的驗收和機械設備的使用、維護及安全檢查。
4.工作程序
4.1 臨建和機械設備、設施的確定
4.1.1項目經理部應在產品實現策劃過程中確定工程施工所需的臨建和機械設備、設施。臨建和機械設備、設施包括:施工機械設備、施工機具、辦公室、加工場、工具房、倉庫、塔式起重機基礎、小型臨時設施、各種標牌、施工道路、圍墻、臨水臨電、文明施工及環境保護設施、臨時宿舍等。
4.2 臨建和機械設備、設施的配置
4.2.1項目經理部應根據《施工組織設計》中臨建和機械設備、設施的配置計劃,配備符合要求的設備和設施。配備方式:由公司調配;租賃或外協隊自行配備。4.2.2 工程施工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和設施(包括租賃或外協隊自行配備),均應列入項目經理部“施工機械設備、設施臺帳”,統一進行管理。
4.2.3 需通過租賃方式配備設備的,應按照《采購控制程序》的規定,評價和選擇供方,簽訂租賃合同和環境保護、安全施工協議。
4.2.4 需要新購置設備的,應填寫“設備購置申請表”,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審核,副總經理審批。公司工程管理部負責訂貨采購、驗收、登記上帳。
4.2.5 項目開工后,項目經理部應依據《施工組織設計》編制大型機械設備的專項施工方案,經項目總工程師審批后,報公司工程管理部備案。
4.3 機械設備的進場驗收
4.3.1項目經理部對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的性能、環保要求、安全裝置和操作人員的資質進行審驗,不符合要求的機械和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3.2大型機械如塔吊、施工升降機等設備安裝前,項目經理部應根據設備出租方提供的數據及要求進行基礎的設計與施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由有資質的設備安裝單位組織安裝。
4.3.3杜絕違章作業,降低噪聲,減少揚塵,不能有漏油、漏氣、漏水現象發生,減少環境污染,確保設備設施作業的安全。
4.3.4 中小型機械由分包單位安裝后,項目經理部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3.5 大型機械設備由設備安裝單位完成安裝、調試后,由項目經理部組織設備安裝單位及相關人員共同驗收,填寫驗收記錄表,合格后辦理驗收手續,方可投入使用。